一家店面征聘收銀員, 條件是應征者必須18歲, 并有20年的工作經驗。 這“特殊”的要求, 引起網民熱議。
“征聘收銀員, 必須是18歲, 并擁有20年經驗。
(新加坡10日訊)征聘啟事引熱議!一家店面張貼征聘收銀員啟事, 條件是必須18歲并擁有20年工作經驗, 讓人啼笑皆非!
臉書專頁All Singapore Stuff早上(9日)貼文分享的一張告示。 告示張貼在一家店面外, 并以英文寫著:“征聘收銀員, 必須是18歲, 并擁有20年經驗。 ”
這則帖文在短短一天就累計了1900多個贊和將近180則留言。 大部分網民認為這則征人啟事實在太好笑。
有網民調侃:“怎么可能18歲就有20年的經驗?我看就算16歲開始加班, 都沒有辦法累積20年的經驗。 ”
也有網民笑說:“在媽媽的肚子里就已經要開始工作。 ”
另一名網民更把告示當成“燒腦”數學題來解答:“他們是在找一名生于2月29日的人。 既然2月29日每四年才出現一次, 有些人又只按照生日來計算歲數, 那這家店應該是在找一名72歲(18歲 x 4年 ), 并擁有20年收銀員經驗的人。 ”
也有比較理性的網民認為, 這則征人啟事應該在“18歲”前面加上“至少”兩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