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 未來只要是危險駕駛, 以及擅自拔掉消音管, 製造噪音的駕駛, 除了過往的罰金之外, 另外還可能遭到吊扣駕照的風險, 另外車輛也必須加裝視野輔助系統, 否則也會受罰, 大部分民眾樂觀其成, 認為能有效降低違規率, 但也有民眾認為, 吊扣駕照的懲罰, 過於嚴重, 有探討空間。
機車呼嘯而過, 伴隨著是刺耳的引擎聲響, 有部分騎士會改裝車輛, 拔掉消音管造成龐大噪音, 最新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 這樣的違規危險駕駛未來不只罰款也得當心駕照了。
記者藍於洺:「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作出了修正, 未來若是你有改裝車輛, 或者是有噪音的產生, 除了可以像過往一樣, 採取罰金的制度外, 你的駕照可能會被吊扣。 」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第43條修正案, 其中43條內容, 包括道路上蛇行、飆車、逼車和危險駕駛, 除了原本罰款之外, 還加重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 改裝車製造噪音或拆除消音器者, 1年內再犯, 直接吊扣駕照6個月, 交通部表示後續會依程式進行, 最快年中上路。
臺北市交大執法組警務員王偉宇:「製造噪音的部分, 在這一次修法中有將罰則加重, 汽車所有人也就是汽車牌照, 也會一併吊扣六個月的處罰規定。 」
法令規范, 除了可罰6千到2萬4千元罰鍰,
新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李仁寧:「在過往執勤的紀錄, 改裝車還是在22點到06點的部分, 還是會比較常出沒的一個狀況, 這部分也會連續處罰,
新北環保局統計, 今年50處車牌辨識及噪音設備裝設完成後, 共開出3200餘件罰單, 每件裁罰1800元, 另與警察局合作102場次夜間聯合稽查, 共開出1萬6000餘件罰單, 每件裁罰3000元, 其中有117件為累犯並加重處分開罰6000元。
交通隊表示過去強化了罰則之後, 的確能有效降低違規發生。
新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李仁寧:「像我們的淡水區臺二這些, 這會是比較經常性的狀況, 不過我們會透過我們的監環警, 聯合稽查來做一個強化取締, 這部分在我們新北轄內是有一個下降的狀況。 」
不只罰錢小心駕照不保, 對於這樣的新制上路, 民眾各有看法。
民眾:「就聲音滿大的, 其實他們影響, 就是整個環境的噪音,
民眾:「是壞(修法), 因為喇叭沒有影響行車安全, 所以沒有嚴重要吊扣駕照, 如果是罰款的話還可以, 就像改裝機車罰款, 我覺得是可以, 可是吊扣駕照的話, 我覺得有點太嚴重。 」
除了危險駕駛外, 18條之1修正案內容,
臺北市交大執法組警務員王偉宇:「修正條文之後, 還會要求加裝視野輔助器, 讓我們大車在行駛過程中, 就比較死角可以較為, 可以做到零死角的部分。 」
修正法案盼望降低違規率, 民眾心中各有看法, 如何在執法的天平上, 取得最佳平衡仍待討論, 但老話一句沒有違規就沒有罰則, 遵守規定才是上上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