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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涯:國家演進中的金融視角

本期主筆

孔雀翎——唐涯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

金融學系副教授

國家演進中的金融視角

金融導致東西方大分流?

著名的金融學者James Macdonald曾做過研究(《A free nation deep in debt: financial roots of democracy》), 他發現了一個很有趣的歷史現象。 如果我們把西元1600年的國家分為兩組, 你可以發現, 一組國家是藏寶於國庫, 中國的明朝國庫的白銀有100多萬兩, 印度是6000多萬兩, 而土耳其帝國的藏金是1600多萬塊。 另一組你會發現是負債累累, 英國、西班牙、法國、荷蘭、義大利等城邦國家, 這些都是天天在外面借債、發債的國家。 但是你會發現, 從西元17世紀到20世紀, 400年間, 歷史發生了奇妙的逆襲。

這些負債累累的國家, 現在基本上都是發達國家, 而那些曾經的“財主帝國”都變成了發展中國家。

我們如果以人均的GDP來看, 中國在西元1000年到1200年間(宋朝)達到了頂峰。 之後的1000年就開始停滯不前。 而隔海的歐洲, 從無法望中華帝國之項背, 到走出黑暗的中世紀, 一直保持著非常穩健的增長。 而這個轉捩點, 不是大家以為的發生在17世紀, 而是發生在12世紀左右, 也就是歐洲的債券市場開始起源的時候。

所以, 儘管很多人仍然把十六、七世紀作為東西方大分流的開始, 但是最近的學術界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認為, 在12世紀左右, 東西方的分流已經開始。 其中, 驅動力之一就是金融模式的分流, 西方的財政金融體系開始大規模地使用國債,

而中國依然主要依賴財政稅收體系。

為什麼發債與否的金融模式會影響到一個國家的發展道路呢?這裡我們首先要看看發債的目的是什麼, 發債這個手段的替代品又是什麼。

國債發行的目的很簡單, 就是替國家融資, 解決國家的財政支出。 現代社會的財政支出你一定知道, 主要是國家的公共服務, 包括國防軍事、司法、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等等。 那財政收入的另外一個來源是什麼呢?自然是你很熟悉的稅收。

稅收和發債的區別到底在哪裡呢?

首先是資金籌集的時間概念不一樣。 稅收是一種財政手段, 針對的是當下的居民收入, 相當於“切蛋糕”, 重新在政府和居民中間分配資源, 然後居民的份額就變小了。

而發債則是一種金融手段, 用國家的未來收入做抵押, 相當於“借麵粉”, 將未來的蛋糕做大再進行資源配置。 換句話說, 發債是一種以時間換空間的融資模式, 尤其是當民間的投資回報率超過國債的利率時, 整個社會的財富就是增長的。

在我們剛才舉的這些例子裡, 這些歐洲小國通過發債, 將未來的收入轉移到了當下, 平滑了國家在不同時期的資金需求。 所以, 避免了一次性徵稅對於社會, 對於居民產生的衝擊。 而你一定知道, 稅負過重, 民不聊生, 往往是一個國家動亂的根源。

實際上, 從現代來看, 這種多發債少徵稅的思路也正是美國崛起的金融邏輯。 政府通過發債, 從國內外吸收廉價的資金, 讓居民手裡的資金份額更大,

通過投資再實現整個社會的財富增長。

除了資金籌集的時間概念不同之外, 債和稅的第二個區別是契約關係不一樣。 稅收是全民性的, 強制性的, 而發債是局部性的, 契約化的。 這種選擇既和各個國家的政權模式密切相關, 又對各個國家未來的政治經濟發展模式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

一個事實是, 那些“藏寶於庫”的大多是中央集權式的帝國, 而那些通過舉債藏富於民的大多是分封制環境裡成長出來的歐洲國家。

另外一個事實是, 人類歷史上, 像二戰以來, 長達70年的和平時期是很罕見的。 大部分時候, 人類社會都是金戈鐵馬, 搶奪資源, 所以戰爭開支是各個國家最大的財政支出。 而稅收需要依靠強大的國家暴力機器,

一旦遇到大的戰亂, 稅收很快就會導致涸澤而漁, 民不聊生, 而造成帝國解體, 或者是改朝換代。

而歐洲國家, 一直處在激烈博弈的狀態中, 它缺乏大規模的徵稅能力, 只能借債。 而且因為整體社會比較窮, 所以早期歐洲國債的購買者並不是普羅大眾, 而是那些掌握著大量資源的富有家族。 比如說歐洲的羅斯柴爾德家族, 就曾經是英國國債和美國國債的最大買家之一。 所以國債用一種契約的方式, 把這些貴族手裡的資源進行了時間維度上的優化配置, 同時也實現了歐洲各種政治力量的制衡。

所以, 國債是以契約關係, 明確了居民和國家中間的債務關係, 允許國家以未來信用做抵押進行融資。 一個具有流動性的國債二級市場,把國家信用從虛擬的概念轉化為可以迴圈使用的活水,這些變化對整個現代國家概念的塑造有著重大的意義。為了保證債權債務關係的清晰,這就需要一套法律制度來維護這個契約的執行,所以國家和政府的權力就會受到限制和約束,歐洲的契約社會和法制社會也就這樣開始慢慢形成了。所以,從金融的角度看,東西方大分流的李約瑟之問就似乎已經有了答案。

我們國家在明清以後,傳統社會的形態更加趨於穩定,財政危機週期性的發作,到了不可收拾之際,就以王朝更替結束了。而歐洲的各國,學會了“向未來融資”的金融手段,獲得了強大的資金支持,使他們能夠向外擴展,掠奪資源。同時民間的力量發展起來,社會的流動性增大,極大地激發了社會的創造力,為工業革命奠定了物質和思想基礎。

在兩種金融模式的驅動下,國家的力量此消彼漲。到19世紀的時候,世界格局已經徹底地被改變了。歐洲在現代社會的幾乎所有領域,科學、文化、政治、經濟都已經將曾經的中華帝國遠遠地甩在了身後。

中國王朝更替的金融邏輯:債務邏輯

從金融的角度來看社會的演進是個非常有趣的過程,細節複雜,但邏輯簡單。比如說,如果我們試著從債務關係的角度來解構中國歷史,你會發現,王朝更替幾乎都是原有債務關係的破裂,新債務關係的重構。

或者你可以這麼理解,國家和民間債務關係互相影響惡化的“債務螺旋“是中國王朝更替的金融根源。

儘管社會上的債務關係紛繁蕪雜,但是按大類分無非是國家、企業、個人三者中間的一個債務網路。在農耕經濟的古代中國,這個網路就可以簡化成國家和個人、個人和個人這兩類債務關係。國家和個人,也就是居民中間的債務關係主要體現為各種稅負。在這個債務關係中,你可以將國家政府理解成債權人,居民是債務人。稅負越重,居民對國家的負債就越高,也就是杠杆率就越高,而且這個債務的違約成本是很高的,不納稅可能會被送進監獄。

除了國家、個人中間的這個債務關係之外,另一種債務關係就是民間的個人和個人中間的債務關係。在傳統的中國社會,量入為出是基本準則,所以民間的大規模借貸一般發生在青黃不接或者是天災人禍的時候。這個時候很明顯,債務人會處在絕對弱勢的地位,所以他需要承擔高利息和非常苛刻的抵押條件。中國的民間利率都是按月度計算的,一般所謂的三分息就是指月息3%,年化利率能夠達到36%,而抵押也一般是超額抵押,經常會包括房屋、土地,嚴苛的時候甚至包括妻子、兒女等。

所以這兩種債務關係就構成了傳統中國社會的基本形態,你可以把它理解成為一個三角形,它的穩定程度就取決於這個三條邊的杠杆率是不是適度。

而從傳統中國社會自給自足的經濟特徵來看的話,一個相對健康的社會環境就應該是杠杆率比較低的社會。比如說稅負低,它就可以保證適度的“藏富於民”,讓民間休養生息,能夠自給自足,為擴大再生產做儲蓄。你看,歷史上的盛世前夜無不具備這樣的特徵,漢朝的文景之治、唐朝的貞觀之治,甚至是政治集權達到頂峰的清朝康熙年間,稅負和民間借貸都處於比較低的水準。

而從另外一個維度想,從漢朝以來中國就是以一個相對簡單的官僚治理結構,管理著一個龐大和複雜的帝國,所以“維穩”是歷朝歷代的剛需。而“維穩”是需要成本的,在這兩種關係中,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都處於尖銳對立的狀態,所以杠杆率一高,社會的張力、社會的摩擦就會變大,“維穩”的成本就會急速地上升。所以“低杠杆”是中國社會維持穩態結構運行的一個必要非充分條件,也是傳統中國社會“去金融化”的根源所在。

然而,所謂的穩態結構其實是不穩定的,因為一旦有外生衝擊,比如說天災人禍、外族入侵,這兩種債務關係就會迅速地惡化,形成一個杠杆率交替上升的“債務螺旋”,將這個穩態結構打破,最後以王朝的更替結束

以我們最熟悉的明朝為例,明朝雖然延續了300多年,但是從朱元璋開始,它的社會張力一直比較大,它不是一個自然維穩的狀態,而是靠龐大的集權和行政體系來強行維持的。那為了維持這麼一個龐大的官僚體系,國家就必須多徵稅與民爭利,同時因為民間財富被擠壓,在靠天吃飯的年代裡任何一點點自然災害,旱災、澇災、蟲災都會造成民間杠杆率的大幅度上升,債務關係惡化。民間債務關係惡化的極端表述就是“民不聊生、揭竿而起”。

從朝廷的角度來說,民間債務關係的惡化意味著什麼呢?意味著維穩成本急速上升,所以財政又會出現巨大的缺口。那財政出現巨大的缺口以後,朝廷沒有其他的辦法,只能加重稅負,提高國家對百姓的杠杆率,從而又導致民間債務關係的進一步惡化,更多的社會動亂出現。你看,這樣下來,兩種債務關係就互相加強惡化的趨勢,杠杆率也交替上升,一直到這個穩態的結構被徹底打破。

明朝後期的時候財政已經比較困難,到崇禎皇帝上臺的時候北方又碰到大旱,導致了遊牧民族生存很困難,只能來攻打中原,所以明朝的軍費開支就大漲。這個外生衝擊逼得崇禎皇帝只能夠加稅,在原來九厘稅的基礎上又加了三厘,所以民間的壓力陡增,平時為了應付軍事壓力,崇禎皇帝還大幅地裁減“公務員”,全國的驛站當時縮減了1/3。其中有一位“失業的公務員”叫做李自成,他收拾鋪蓋就回了陝西老家,更不幸的是這一年陝西發生了大旱災,賣兒子、賣妻子的情形非常普遍,民間的債務關係惡化得非常厲害。李自成也是這個民間債務關係惡化中的一環,他借了債還不起,然後被債權人告到衙門,差點被處死,幸好被親友救出來。然後李自成出獄以後,一怒之下一刀把他的債主就給殺了,欠債又殺人,然後就懷著滿腔的仇恨投奔了起義軍,成就了歷史上最有名的李自成起義。

起義軍一路勢如破竹,逼迫朝廷必須加大軍事開支,只能進一步地壓榨民間,以各種名義收稅。那稅負的加重使得民間的債務關係進一步地惡化,逼迫更多的“李自成”加入了起義軍,兩邊的杠杆率相互交織,螺旋式上升,一直到明朝的這個穩態結構不可承受,走向潰敗。這樣也就使得北方的遊牧民族有機可乘,清軍入關,朝代更替。

明朝的這個例子其實在中國的歷史上一點也不新鮮,歷朝歷代大多是因為這種“債務螺旋”,導致社會的維穩成本升高,一直到當朝的政權不可承受。秦的覆滅、唐的衰落與宋的更替、元的消亡,無不是在這個“債務螺旋”下的故事重演。

更有意思的事情是,歷史其實總是在不斷地重複自己,每次王朝的更替之後,新朝廷一般會幹兩件事情:第一是大赦,除了赦免犯人的罪行以外,就是廢除前朝的一切債務,相當於強行“去杠杆”,用強制的辦法理順民間的債務關係;第二件就是減稅,休養生息,去理順國家和居民中間的債務關係。這兩個舉措我把它稱為“雙降”,也就是同時降低國家和民間的杠杆率。整個社會的杠杆率下降以後,社會會漸漸地恢復到原有的穩態結構上,經過幾十年的發展之後盛世就逐漸地出現,一直到下一個衝擊的出現。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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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具有流動性的國債二級市場,把國家信用從虛擬的概念轉化為可以迴圈使用的活水,這些變化對整個現代國家概念的塑造有著重大的意義。為了保證債權債務關係的清晰,這就需要一套法律制度來維護這個契約的執行,所以國家和政府的權力就會受到限制和約束,歐洲的契約社會和法制社會也就這樣開始慢慢形成了。所以,從金融的角度看,東西方大分流的李約瑟之問就似乎已經有了答案。

我們國家在明清以後,傳統社會的形態更加趨於穩定,財政危機週期性的發作,到了不可收拾之際,就以王朝更替結束了。而歐洲的各國,學會了“向未來融資”的金融手段,獲得了強大的資金支持,使他們能夠向外擴展,掠奪資源。同時民間的力量發展起來,社會的流動性增大,極大地激發了社會的創造力,為工業革命奠定了物質和思想基礎。

在兩種金融模式的驅動下,國家的力量此消彼漲。到19世紀的時候,世界格局已經徹底地被改變了。歐洲在現代社會的幾乎所有領域,科學、文化、政治、經濟都已經將曾經的中華帝國遠遠地甩在了身後。

中國王朝更替的金融邏輯:債務邏輯

從金融的角度來看社會的演進是個非常有趣的過程,細節複雜,但邏輯簡單。比如說,如果我們試著從債務關係的角度來解構中國歷史,你會發現,王朝更替幾乎都是原有債務關係的破裂,新債務關係的重構。

或者你可以這麼理解,國家和民間債務關係互相影響惡化的“債務螺旋“是中國王朝更替的金融根源。

儘管社會上的債務關係紛繁蕪雜,但是按大類分無非是國家、企業、個人三者中間的一個債務網路。在農耕經濟的古代中國,這個網路就可以簡化成國家和個人、個人和個人這兩類債務關係。國家和個人,也就是居民中間的債務關係主要體現為各種稅負。在這個債務關係中,你可以將國家政府理解成債權人,居民是債務人。稅負越重,居民對國家的負債就越高,也就是杠杆率就越高,而且這個債務的違約成本是很高的,不納稅可能會被送進監獄。

除了國家、個人中間的這個債務關係之外,另一種債務關係就是民間的個人和個人中間的債務關係。在傳統的中國社會,量入為出是基本準則,所以民間的大規模借貸一般發生在青黃不接或者是天災人禍的時候。這個時候很明顯,債務人會處在絕對弱勢的地位,所以他需要承擔高利息和非常苛刻的抵押條件。中國的民間利率都是按月度計算的,一般所謂的三分息就是指月息3%,年化利率能夠達到36%,而抵押也一般是超額抵押,經常會包括房屋、土地,嚴苛的時候甚至包括妻子、兒女等。

所以這兩種債務關係就構成了傳統中國社會的基本形態,你可以把它理解成為一個三角形,它的穩定程度就取決於這個三條邊的杠杆率是不是適度。

而從傳統中國社會自給自足的經濟特徵來看的話,一個相對健康的社會環境就應該是杠杆率比較低的社會。比如說稅負低,它就可以保證適度的“藏富於民”,讓民間休養生息,能夠自給自足,為擴大再生產做儲蓄。你看,歷史上的盛世前夜無不具備這樣的特徵,漢朝的文景之治、唐朝的貞觀之治,甚至是政治集權達到頂峰的清朝康熙年間,稅負和民間借貸都處於比較低的水準。

而從另外一個維度想,從漢朝以來中國就是以一個相對簡單的官僚治理結構,管理著一個龐大和複雜的帝國,所以“維穩”是歷朝歷代的剛需。而“維穩”是需要成本的,在這兩種關係中,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都處於尖銳對立的狀態,所以杠杆率一高,社會的張力、社會的摩擦就會變大,“維穩”的成本就會急速地上升。所以“低杠杆”是中國社會維持穩態結構運行的一個必要非充分條件,也是傳統中國社會“去金融化”的根源所在。

然而,所謂的穩態結構其實是不穩定的,因為一旦有外生衝擊,比如說天災人禍、外族入侵,這兩種債務關係就會迅速地惡化,形成一個杠杆率交替上升的“債務螺旋”,將這個穩態結構打破,最後以王朝的更替結束

以我們最熟悉的明朝為例,明朝雖然延續了300多年,但是從朱元璋開始,它的社會張力一直比較大,它不是一個自然維穩的狀態,而是靠龐大的集權和行政體系來強行維持的。那為了維持這麼一個龐大的官僚體系,國家就必須多徵稅與民爭利,同時因為民間財富被擠壓,在靠天吃飯的年代裡任何一點點自然災害,旱災、澇災、蟲災都會造成民間杠杆率的大幅度上升,債務關係惡化。民間債務關係惡化的極端表述就是“民不聊生、揭竿而起”。

從朝廷的角度來說,民間債務關係的惡化意味著什麼呢?意味著維穩成本急速上升,所以財政又會出現巨大的缺口。那財政出現巨大的缺口以後,朝廷沒有其他的辦法,只能加重稅負,提高國家對百姓的杠杆率,從而又導致民間債務關係的進一步惡化,更多的社會動亂出現。你看,這樣下來,兩種債務關係就互相加強惡化的趨勢,杠杆率也交替上升,一直到這個穩態的結構被徹底打破。

明朝後期的時候財政已經比較困難,到崇禎皇帝上臺的時候北方又碰到大旱,導致了遊牧民族生存很困難,只能來攻打中原,所以明朝的軍費開支就大漲。這個外生衝擊逼得崇禎皇帝只能夠加稅,在原來九厘稅的基礎上又加了三厘,所以民間的壓力陡增,平時為了應付軍事壓力,崇禎皇帝還大幅地裁減“公務員”,全國的驛站當時縮減了1/3。其中有一位“失業的公務員”叫做李自成,他收拾鋪蓋就回了陝西老家,更不幸的是這一年陝西發生了大旱災,賣兒子、賣妻子的情形非常普遍,民間的債務關係惡化得非常厲害。李自成也是這個民間債務關係惡化中的一環,他借了債還不起,然後被債權人告到衙門,差點被處死,幸好被親友救出來。然後李自成出獄以後,一怒之下一刀把他的債主就給殺了,欠債又殺人,然後就懷著滿腔的仇恨投奔了起義軍,成就了歷史上最有名的李自成起義。

起義軍一路勢如破竹,逼迫朝廷必須加大軍事開支,只能進一步地壓榨民間,以各種名義收稅。那稅負的加重使得民間的債務關係進一步地惡化,逼迫更多的“李自成”加入了起義軍,兩邊的杠杆率相互交織,螺旋式上升,一直到明朝的這個穩態結構不可承受,走向潰敗。這樣也就使得北方的遊牧民族有機可乘,清軍入關,朝代更替。

明朝的這個例子其實在中國的歷史上一點也不新鮮,歷朝歷代大多是因為這種“債務螺旋”,導致社會的維穩成本升高,一直到當朝的政權不可承受。秦的覆滅、唐的衰落與宋的更替、元的消亡,無不是在這個“債務螺旋”下的故事重演。

更有意思的事情是,歷史其實總是在不斷地重複自己,每次王朝的更替之後,新朝廷一般會幹兩件事情:第一是大赦,除了赦免犯人的罪行以外,就是廢除前朝的一切債務,相當於強行“去杠杆”,用強制的辦法理順民間的債務關係;第二件就是減稅,休養生息,去理順國家和居民中間的債務關係。這兩個舉措我把它稱為“雙降”,也就是同時降低國家和民間的杠杆率。整個社會的杠杆率下降以後,社會會漸漸地恢復到原有的穩態結構上,經過幾十年的發展之後盛世就逐漸地出現,一直到下一個衝擊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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