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禽獸教師終于在3月3日被判刑, 簡直大快人心!
據報道:
被告蒙克斯Richard Christopher Monks是某所語言中心的閱讀教師,
教育中心專門提供閱讀課程給2歲半至12歲大的孩童,
被告負責的閱讀班除了受害女童外, 還有另外五名四至五歲的學生。
女童在班中年紀最小, 案發時只有3歲11個月大。
法官在下判時指出:被告罪行嚴重, 不但對幼小女童下手, 手段也相當惡劣。
因此除了長期的監禁以外, 必須判處鞭刑以儆效尤。
據法令, 非禮未成年少女的罪行不帶有強制性鞭刑,
任何被告罪成將面對長達五年監禁、或罰款、或鞭刑, 或任何組合的刑罰。
最終3月3日該名教師被判處18個月監刑及三下鞭刑。
至于上文中法官在當庭提到相關惡劣手段, 詳細內容如下:
在2018年10月20日, 被告在上課時安排學生看視頻, 他將手機擺在桌子上, 讓學生圍著桌子看。
被告故意坐在學生的后方, 用身體擋住閉路電視的視線, 因為拍不到被告的手在做什么。
日前控方在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畫面, 指被告在摸女童的15分鐘過程中,
可以明顯看見女童露出不適的表情, 也會扭動身體。
案發一周后, 孩子母親帶她上課時, 發現孩子十分的不情愿, 于是追問緣由。
弄清原因后, 孩子母親當晚就帶著孩子報了警。
與此同時, 被告在同一天離開新加坡去往泰國, 四天后回到新加坡就遭到逮捕。
正義也許會遲到, 但永遠不會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