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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癱瘓後,兩套房子都給大哥,並且要求我養老

從小, 我哥就是我媽心尖尖上的寶貝, 我這個女兒, 很少得到她的關心。 她經常說的一句話就是女兒是別人家的, 兒子才是自家人。

所以我這個別人家的人, 從小就沒得到過多少好的待遇, 因為我媽的忽視, 我爸和爺爺奶奶更加忽視我, 他們就覺得能給我口飯吃, 把我養大就不錯了。 爺爺有時候還感嘆, 誰誰生了三個兒子, 在他們的眼裡, 兒子越多越好, 女兒一個都不想要。

我知道最親的人都靠不住, 所以我只好靠自己。 初中畢業後, 家裡就不讓我讀書了, 我只好外出打工。 好在我頭腦靈活, 手腳勤快,

在外討生活也不難。 不過每到發工資的時候, 我的電話就會響, 我媽會準時讓我寄錢。

我本來掙的錢就不多, 女孩也想買點好看的衣服什麼的, 但這個想法一出口就會遭到痛罵。 我媽會說女孩以後想穿金戴銀, 就得找個好男人, 讓男人給你買, 自己掙的錢就是娘家的,

娘家養大你不容易。

沒辦法, 我只好把大部分的收入全寄回了家。 好在後來我遇到了丈夫, 兩人真心相愛, 雖然在結婚的時候, 我媽要了十八萬的彩禮, 那個時候, 鄉裡的彩禮行情一般都在八萬到十萬之間, 我真不知道我媽怎麼張得了口。

婆家為了娶我, 也是耗盡了積蓄。 結婚後, 我就很少回娘家了, 因為我知道娘家人沒誰想我, 我安心地在婆家, 生孩子娘家媽也只來看了看, 然後說地裡有活要幹, 扔下兩百塊錢就走了。 我都習慣了, 也沒在意。

我和丈夫的日子也是越過越好, 前幾年, 孩子要讀書, 我們就搬到了城裡。

但是我媽年紀大了, 三病兩痛的日子多, 前段時間, 竟然癱瘓了。 這一下我哥急了, 忙打電話叫我回家照顧。

我只好請了假, 回家。 我爸媽當著全家人的面兒, 說今後打算兩個老人跟著兒女住

。 家裡有兩套房, 一套在城裡, 120平米, 價值80多萬, 另一套在城郊, 也就是現在他們住的老房子, 又小又黑, 才70平米, 還是一樓, 跟大房子沒法比。

我媽說本來兩套房子都應該給兒子的, 可是現在她癱瘓了, 要人照顧, 必須得由我來照顧她, 所以這套小房子就給我, 我負責給她養老送終。 我冷笑, 他們真是老是把我當傻子, 這麼套小房子, 根本就不值什麼錢, 說得好聽是給我, 說得不好聽其實就是想讓我下半輩子當保姆伺候他們。

我懟她:「不是從小說女兒是別人家的人嗎?我現在不是這個家的人, 憑什麼給你們養老送終?」此話一出, 全家人罵我不孝。

反正我已經習慣他們對我的態度了, 這個家裡, 有好事兒從來不想到, 要承擔責任的時候, 就想到我了。

我告訴他們, 房子全給我哥吧, 我也不會來照顧她。 反正不是說兒子是依靠嗎?那就繼續依靠兒子吧。 說完我就頭也不回地走了, 我知道他們肯定又在罵我,

我不想管那麼多了, 因為這輩子受到他們的委屈太多了。

大家說, 我做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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