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 我哥就是我媽心尖尖上的寶貝, 我這個女兒, 很少得到她的關心。 她經常說的一句話就是女兒是別人家的, 兒子才是自家人。
所以我這個別人家的人, 從小就沒得到過多少好的待遇, 因為我媽的忽視, 我爸和爺爺奶奶更加忽視我, 他們就覺得能給我口飯吃, 把我養大就不錯了。 爺爺有時候還感嘆, 誰誰生了三個兒子, 在他們的眼裡, 兒子越多越好, 女兒一個都不想要。
我知道最親的人都靠不住, 所以我只好靠自己。 初中畢業後, 家裡就不讓我讀書了, 我只好外出打工。 好在我頭腦靈活, 手腳勤快,
我本來掙的錢就不多, 女孩也想買點好看的衣服什麼的, 但這個想法一出口就會遭到痛罵。 我媽會說女孩以後想穿金戴銀, 就得找個好男人, 讓男人給你買, 自己掙的錢就是娘家的,
沒辦法, 我只好把大部分的收入全寄回了家。 好在後來我遇到了丈夫, 兩人真心相愛, 雖然在結婚的時候, 我媽要了十八萬的彩禮, 那個時候, 鄉裡的彩禮行情一般都在八萬到十萬之間, 我真不知道我媽怎麼張得了口。
婆家為了娶我, 也是耗盡了積蓄。 結婚後, 我就很少回娘家了, 因為我知道娘家人沒誰想我, 我安心地在婆家, 生孩子娘家媽也只來看了看, 然後說地裡有活要幹, 扔下兩百塊錢就走了。 我都習慣了, 也沒在意。
我和丈夫的日子也是越過越好, 前幾年, 孩子要讀書, 我們就搬到了城裡。
但是我媽年紀大了, 三病兩痛的日子多, 前段時間, 竟然癱瘓了。 這一下我哥急了, 忙打電話叫我回家照顧。
。 家裡有兩套房, 一套在城裡, 120平米, 價值80多萬, 另一套在城郊, 也就是現在他們住的老房子, 又小又黑, 才70平米, 還是一樓, 跟大房子沒法比。
我媽說本來兩套房子都應該給兒子的, 可是現在她癱瘓了, 要人照顧, 必須得由我來照顧她, 所以這套小房子就給我, 我負責給她養老送終。 我冷笑, 他們真是老是把我當傻子, 這麼套小房子, 根本就不值什麼錢, 說得好聽是給我, 說得不好聽其實就是想讓我下半輩子當保姆伺候他們。
我懟她:「不是從小說女兒是別人家的人嗎?我現在不是這個家的人, 憑什麼給你們養老送終?」此話一出, 全家人罵我不孝。
我告訴他們, 房子全給我哥吧, 我也不會來照顧她。 反正不是說兒子是依靠嗎?那就繼續依靠兒子吧。 說完我就頭也不回地走了, 我知道他們肯定又在罵我,
大家說, 我做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