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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搖欲墜!釘子戶堅守「五層片片樓」就是不願搬 無水無電「自己挖井生活3年」政府也無計可施

舊城改造, 新城擴建, 眾望所歸。

每個城市的更新換代總會伴隨一些老建築的消逝, 為了發展城市難免需要拆除一些不必要的建築, 拆除肯定是要給戶主一些相應的補償, 有些的人欣然接受就成為了「拆遷戶」, 一夜暴富!

然而當個人利益沒有得到滿足的時候就產生了釘子戶。

這棟5層的小樓最開始的時候是與別人家的房子聯排建在一起的。 後來這個村子進行了城中村改造, 周圍的村民都紛紛按照補償的協議搬走了。 這房子就成了你看到的模樣。 房子周圍堆積著被拆的房屋廢墟, 網友們戲稱它為「片片樓」。 這棟「形單影隻」的五層樓房讓過往的行人覺得「搖搖欲墜」, 路過這兒總有提心弔膽之感~

當地給予的房屋補償辦法還是很有吸引力的。 大於220平方米的住戶補償290平方米加40平方米(提前簽訂合同獎勵)安置, 也就是330平方米。 另外該村的村民還享受征地返回地政策, 原有賠償面積的1.8倍, 也就是330的1.8倍, 即594平方米。 既然有這麼優惠的補償條件, 這戶人家為什麼還要做釘子戶呢?

這得從戶主說起。 戶主原本不是本村人, 當時她是從這個村裡的一戶人家手中花10萬元錢(約合42萬新臺幣)買下的這套房子。 沒想到後來村裡進行重新規劃。 買下的這套房子」產權證上的建築面積為264平方米。 按村裡其他人家的補償辦法是可以得到594平米的。 但是由於戶主不是這個村裡的人, 沒有村裡戶口, 所以不能享受同等待遇, 她只能補償290平米。 就這樣戶主就成了村民們眼中的釘子戶。

這一「釘」就「釘」了3年!戶主生活在「片片樓」沒有水也沒有電, 戶主只能自己打井生活。 圖為曾經戶主在此的生活場景。

3年後, 戶主最終還是還是簽訂了補償協議, 當這片片樓被拆的時候, 從挖掘機進場到房子被拆除, 總共只花了25分鐘。 至於最後是按當地村民的標準補償的還是按原先標準補償的我們都不得而知, 戶主也不願透露!

你覺得戶主堅守「片片樓」對不對?如果換作是你, 你是堅守還是妥協?歡迎留言探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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