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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公里長路程,人兩次跑贏馬,為何人天生具備長跑能力?

假如舉辦一場特殊的動物運動會, 讓陸地上的所有高級動物都參與進來, 那麼在田徑徑賽項目中, 就算最好運動員博爾特本人來了, 可能也要被淘汰在預賽, 無法進入決賽。

因為在自然界中比人跑得快的動物實在太多了, 獵豹, 老虎, 獅子, 鴕鳥, 野狼, 棕熊, 馬, 鹿等等, 隨便一數就有很多種。

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是尤塞恩·博爾特, 百米衝刺速度為9.58秒, 是不是快得不可思議?然而在野生動物界, 這根本不算什麼, 因為獵豹奔跑速度可以達到31米每秒, 差不多是人奔跑速度的三倍, 因此人無法進入決賽也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

人經過幾百萬年的完美進化, 從高級脊椎動物中脫穎而出, 成為了地球的主宰者, 接替了恐龍, 完全憑藉智慧嗎?其實並不全是, 可能你還不知道, 為了適應環境, 人還進化出一種非常強的能力, 兩隻腳能長時間快速奔跑, 這是很多動物都無法做到的事情。

眾所周知, 馬是自然界中最擅長跑步的動物, 有著強勁的爆發力, 古人一直把馬當作最好的代步工具, 歷史悠久。

如果人和馬跑步比賽, 誰會是勝者呢?相信絕大多數的人都會選擇馬, 馬一定會完勝人, 沒有任何懸念, 除非馬匹生病了, 或者未成年。

人馬賽跑, 人兩次跑贏馬

41年前, 在歐洲威爾士的一個不出名小酒館裡, 兩個本地人正因為一件小事而爭得面紅耳赤, 爭論的內容大概為:人和馬長時間賽跑, 到底誰會獲勝?一方認為是人, 而另一方認為是馬, 這場爭論引起了一位有錢人的極大興趣,

他就是高登.格林農場主。

高登.格林很快平息了爭論:既然誰也不能說服誰, 那麼就以比賽定輸贏吧, 1981年6月, 高登.格林在威爾斯的蘭爾提德維爾斯舉辦首場人馬馬拉松比賽, 此後每年舉行一次, 人馬比賽的規則也很簡單, 路程35.4公里,

中途有各種不同地形, 誰先抵達誰就是獲勝者。

一匹馬可以重達一噸, 然後一個人重量不到150公斤, 這不是一場勢均力敵的較量, 很多人認為人類肯定會敗得很慘, 但實際結果卻讓人意外, 在過去的幾十場比賽中, 馬雖占了上風, 多次獲勝, 但人的戰績也不差, 緊緊跟在馬的後面, 竟然還有兩次跑贏馬匹。

2004年,運動員Huw Lobb以2小時5分19秒獲得冠軍,在人類史上寫下了光輝的一筆,因為最快馬匹用了2小時7分36秒,2007年,運動員Florian Holzinger以2小時20分30秒再次取得冠軍,而最快馬匹卻用了2小時31分26秒,快了11分鐘,看來馬並非不可戰勝。

看到這樣的比賽結果,你是否大吃一驚,漲見識沒有,沒有想到人類也這麼能跑,有時還能跑贏馬匹,是否為自己擁有與生俱來的能力而感到驕傲了,假如人的體重能和馬匹接近的話,相信人類可以輕鬆完勝馬匹,人類絕對是自然界的長跑高手。

為何人天生具備長跑能力?

為何人天生具備長跑能力?大量考古研究表明,幾百萬年前,我們的祖先猿人開始獨立行走,腳部支撐了全身重量,手部解放了,可用來打造原始石制工具,並用工具殺死獵物獲得食物。

勞動過程讓大腦快速進化,而腳部也會用於長期行走、奔跑和跳躍,用進廢退原理,腳部進化得又長又壯,即能保證行走時的身體重點,起到減震緩衝的作用,又能加大移動步伐。

在那個充滿獸性的叢林中,猿人主要靠捕獵為生,受當時科技水準限制,那個時候並沒有更有效的捕獵工具,很多時候對獵物還不能做到一擊除敵,需要用快速奔跑來追趕受傷的獵物,直到獵物口吐白沫為止,久而久之,人類自然進化出非凡的長跑能力,因此,現在的我們天生具備長跑能力。

動物快速奔跑時會消耗大量能量,產生大量熱量,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跑步後會非常熱,因此,很多動物不太適合長跑,因為厚厚毛皮不利於散熱。

我們先祖為了更好散熱,在進化過程漸漸褪去絕大部分體毛,長出特別發達的汗腺,全身覆蓋近400萬個汗腺,通過流汗來散熱,因為汗水蒸發是目前最有效的散熱方式。

人有著強壯的大腿,又有著非常有效的散熱方式,還有既營養美味的食物,如果說人不具備長跑能力,那還有什麼動物比人更能長跑呢?

2004年,運動員Huw Lobb以2小時5分19秒獲得冠軍,在人類史上寫下了光輝的一筆,因為最快馬匹用了2小時7分36秒,2007年,運動員Florian Holzinger以2小時20分30秒再次取得冠軍,而最快馬匹卻用了2小時31分26秒,快了11分鐘,看來馬並非不可戰勝。

看到這樣的比賽結果,你是否大吃一驚,漲見識沒有,沒有想到人類也這麼能跑,有時還能跑贏馬匹,是否為自己擁有與生俱來的能力而感到驕傲了,假如人的體重能和馬匹接近的話,相信人類可以輕鬆完勝馬匹,人類絕對是自然界的長跑高手。

為何人天生具備長跑能力?

為何人天生具備長跑能力?大量考古研究表明,幾百萬年前,我們的祖先猿人開始獨立行走,腳部支撐了全身重量,手部解放了,可用來打造原始石制工具,並用工具殺死獵物獲得食物。

勞動過程讓大腦快速進化,而腳部也會用於長期行走、奔跑和跳躍,用進廢退原理,腳部進化得又長又壯,即能保證行走時的身體重點,起到減震緩衝的作用,又能加大移動步伐。

在那個充滿獸性的叢林中,猿人主要靠捕獵為生,受當時科技水準限制,那個時候並沒有更有效的捕獵工具,很多時候對獵物還不能做到一擊除敵,需要用快速奔跑來追趕受傷的獵物,直到獵物口吐白沫為止,久而久之,人類自然進化出非凡的長跑能力,因此,現在的我們天生具備長跑能力。

動物快速奔跑時會消耗大量能量,產生大量熱量,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跑步後會非常熱,因此,很多動物不太適合長跑,因為厚厚毛皮不利於散熱。

我們先祖為了更好散熱,在進化過程漸漸褪去絕大部分體毛,長出特別發達的汗腺,全身覆蓋近400萬個汗腺,通過流汗來散熱,因為汗水蒸發是目前最有效的散熱方式。

人有著強壯的大腿,又有著非常有效的散熱方式,還有既營養美味的食物,如果說人不具備長跑能力,那還有什麼動物比人更能長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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