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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總警長:罰款從1000提升至1萬令吉,并不是對付所有人

全國總警長丹斯里阿都哈密強調, 任何違反行動管制令(MCO)條例的人士可被處以最高1萬令吉罰款的刑罰, 只對付重復違例者和在社區里傳染病毒的人。

非對付所有違SOP者

總警長解釋, 罰款從1000令吉提升至1萬令吉, 并不是對付所有違反標準作業程序的人。

“許多人誤會了, 以為違例一定被罰款1萬令吉, 其實, 并不是這樣的情況, 包括沒戴口罩的違例者, 也不會被罰款這么多。

只有一再重復犯錯的人才會被重罰, 包括跨州后傳染病毒的人。 ”

他今天在吉蘭丹州巡視日里警區總部新警局的建設工程時, 這么表示。

陪同者有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慕斯達法和丹州總警長拿督沙菲安瑪末。

政府日前在聯邦憲報頒布的《2021年緊急狀態(2021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緊急修正法令》顯示, 任何違反行動管制令(MCO)條例的人士可被處以最高1萬令吉的罰款。

修正法令增加多項條文和加強對違例者的刑罰, 包括犯罪者可被當局逮捕。 根據新增的第21B條文, 可在此法令下被控的每一條罪行, 都是可被捕的罪行。 除了個人外, 違反MCO條例的公司將被處以最高5萬令吉的罰款。

被罰1萬可上訴

阿都哈密補充, 即使有關人士被罰款1萬令吉, 他依然可以向衛生部提出上訴, 要求減低罰款。

“如果提出上訴的理由被接受, 可能最終只會被罰款200令吉而已。 ”

盡管如此,

他促請衛生部嚴厲對付非法營業的娛樂場所, 這些業者就應該被罰款1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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