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一名陳姓男子在路邊撿到一個裝有4500元現金的塑膠袋, 當下送至警局, 事後在當地臉書社團發文, 呼籲遺失這筆錢的民眾盡快去認領。 不料一名塗姓男子看到後, 竟假冒遺失民眾前往警局詐領, 導致員警誤信而把錢交付給他, 事後真正的失主柯姓民眾前往認領, 員警才得知被騙。 彰化地院審理後, 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拘役10日, 得易科罰金1萬元, 全案可上訴。
彰化一名男子見民眾在網路分享撿到錢送到警局, 他竟假冒失主詐領。
法院判決指出, 陳男在去年9月22日上午10點半左右, 在臉書社團「和美小鎮」發文表示, 自己在路邊撿到塑膠袋, 裡面裝有4500元的現金, 隨後送交和美派出所, 呼籲失主趕緊出面認領。
有竊盜、詐欺前科的32歲塗姓男子, 在「和美小鎮」看到這則貼文後, 竟然心生歹念, 假冒失主身分前往派出所認領。 由於他描述的遺失物吻合, 加上塑膠袋內並無證件可以證明失主失分,
塗男到案後坦承冒領, 並將4500元歸還柯姓女失主, 雙方達成和解。 彰化地院審理時, 法官認為塗男謊稱失主, 向員警詐得遺失物, 侵害員警的管領權和失主的所有權, 已涉犯詐欺取財行為。 由於塗男有詐欺和竊盜前科, 分別遭緩起訴處分, 卻沒能悔悟記取教訓, 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觀念, 不過念在他犯後態度佳, 與柯姓失主達成和解, 因此依詐欺取財罪判處他拘役10日, 得易科罰金1萬元, 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