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竟遭逮捕!臺北市有一名李姓清潔工去年在公園撿到了411枚50元硬幣, 當時他立刻就送到警察局公告認領, 不貪的態度明明該是讓人稱讚, 但是6個月後他竟然卻被警方逮捕....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根據瞭解, 李姓男子年約50歲, 他供稱去年進青年公園的女廁要打掃時, 發現兩袋麻布袋, 裡面裝了滿滿的50元硬幣, 一共有411枚, 於是馬上將硬幣送交中正一分局, 並留下聯絡資料。 6個月後因無人認領這些硬幣, 所以警方通知李男前來領回。
對於警方做法受到質疑,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 介壽路派出所所長蔡漢政表示, 當初接獲臺銀報案, 警方將李帶回所內瞭解後, 經請示檢察官才將李男送辦, 警方有將李男的說法如實記載在筆錄內, 是依職權送辦, 並無不妥。 檢警提醒, 李男拾獲的舊50元雙色硬幣, 已從2004年7月1日起就不再流通, 因此持有舊50元硬幣的民眾, 現在只能到臺灣銀行或央行國庫局兌換, 如果懷疑真偽, 可以請臺銀協助鑑定, 避免吃上使用偽幣的刑責。
對於警方得做法, 引起許多的聲浪與撻伐, 許多人認為以後這樣誰敢撿到錢就送警察局, 好心反而還被抓, 而警局也出面解釋「員警將李帶回所內瞭解後, 經請示檢察官才將李男送辦,
好衰.....好心送警局就被抓, 這樣以後誰撿到錢不就都要先考慮是真是假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