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國民團結部強調, 只有直系親屬(近親), 即夫妻、父母、孩子和兄弟姐妹獲準在農歷新年聚餐吃團圓飯, 并且在行動管制令(MCO)期間, 一個家庭只限兩人共車外出。
它也解釋說, 所謂的近親就是指夫妻、父母、孩子及兄弟姐妹。 它說, 當局允許不跨州跨縣的10公里范圍內吃團圓飯, 不可超過15個家庭成員聚餐。
1家10人除夕晚到酒樓吃團圓飯, 因沒有遵守1張桌子只能2人用膳的SOP, 結果其中8人及酒樓東主被警方開1000令吉罰單。
1家10人除夕晚開開心心到酒家吃團圓飯, 卻因為沒有遵守行動管制令下1張桌子只能2人用膳的標準作業程序(SOP), 結果其中8人及酒樓東主被警方開各1000令吉的罰單。
上述事件發生在靈市某酒家, 相關事件也被人上載至社交媒體廣傳。
靈市警區主任聶依查尼助理總監受星洲日報詢問時指出, 警方并非有意為難他們, 警方只是依據國家安全理事會定下的SOP行事。
他呼吁民眾, 特別是正在慶祝農歷新年的華裔, 在這冠病肆虐的時期, 為人為己, 作出一些犧牲, 協助當局截斷冠病病毒的蔓延。
他提醒民眾, 時時刻刻記得遵循S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