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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女子把7改成了67,結果罰了五千令吉+坐牢一天

生病了就要看醫生拿病假在家休養!但是有時不是什么病都可以拿病假, 例如:女生每個月都要經歷的痛、普通發熱氣喉嚨痛、傷風不停等, 這些都是小病。 雖然是小病, 有時還是會非常辛苦。

雖然不是什么小病都能看醫生拿病假, 但你有沒有動過壞念頭偽造病假單來騙取病假呢?

女子偽造病假單, 將醫生批準的7天病假改為67天, 以欺騙社險機構官員一案, 原本昨日進入聆審程序, 惟她改變初衷認罪, 遭承審推事宣判罰款5000令吉及坐牢1天。

被告為諾哈斯麗娜(24歲), 被控于2016年4月15日在詩巫社險機構呈上一張偽造病假單, 將7天的病假, 竄改為67天。

此舉抵觸刑事法典468條文(為欺騙目的而偽造)。 任何人觸犯偽造罪、蓄意偽造文件作為欺騙用途, 一旦罪成, 可被判坐牢最高7年, 或另加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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