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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警方提醒:千萬別在道路上停車買東西,當心被罰兩千令吉或坐牢

在馬來西亞到處都能看到路邊小販一點也不出奇, 就連正在等紅綠燈時都會有小販出沒銷售東西。 如果你被警察發現在車里向路邊小販購買東西的話, 將會被罰款高達RM2000或者監禁最高6個月!

上述街頭兜售情況一般出現在下班的時段, 這些小販車子停在路上, 于是來回走動, 看看有哪些車主要向他們買水果、食物或飲料。

而警方就提醒各位車主千萬別在道路上停車, 向這些小販購買東西, 一旦被查獲, 可導致你被罰款高達RM2000、或者監禁不超過6個月。

任何涉嫌在交通燈兜售物件者, 將可在1959年陸路交通法令第10A(1)條文下被對付;至于購買者則可在1959年陸路交通法令第10A(1)條文下, 被開出最高2000令吉罰單。

警方也提醒民眾, 若你要向這些路邊小販購買東西的話, 記得停下車來, 并把汽車停在安全的地方, 才可以去進行交易買賣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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