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海軍第七艦隊驅逐艦拉塞爾號2月17日航行我國南海, 第七艦隊宣稱該艦「自由航行任務」是在挑戰中國大陸、越南和臺灣對於外國軍艦無害通過沿岸國領海的「非法限制」, 並挑戰南海主權聲索國過度的海事主張。 對此, 前總統馬英九辦公室表示, 美軍所謂的「自由航行任務」, 更形同否定我國對領海的主權, 此說法不僅不正確, 更有損我國權益, 馬英九呼籲蔡英文身為國家元首, 對外絕不能卑躬屈膝, 必須表達維護國家主權的嚴正立場。
馬辦指出, 我國擁有南海最大島嶼太平島及其他領土, 而《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七條第三項明文規定:「外國軍用或公務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應先行告知。 」無論任何外國軍艦通過我國領海, 均應事先告知我國。 更何況, 美國並不是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的締約國, 卻引用公約主張美國軍艦可不經授權或通報,
馬辦進一步指出, 相反的, 該公約第30條規定:「如果任何外國軍艦不遵守沿海國有關通過領海的法律與規章, 而且不顧沿海國向其提出遵守法律與規章的任何要求, 則沿海國可要求該軍艦立刻離開領海。 」美軍所謂的「自由航行任務」(FONOP), 更形同否定我國對領海的主權。
馬辦批評, 蔡政府不應該罔顧國家尊嚴與利益, 接受對美方的說法與作法。 蔡英文總統日前在國安高層會議中, 肯定美軍執行南海「自由航行任務」, 但對美方侵犯我國領海主權的發言, 卻保持緘默, 顯然有損國家尊嚴與主權, 是對美國押錯寶後再表錯情。
馬辦表示,
馬辦指出, 領海是一國主權所及的海域, 如同海上的領土, 中共無端以軍機軍艦擾臺, 絕對應予譴責, 同時蔡政府也不該忽略美軍「自由航行任務」對我國領海主權的侵犯, 內政部、外交部與行政院均應表達嚴正立場, 不可沉默, 以免引起他國效尤;身為國家元首,
馬辦說, 更何況我國《領海與鄰接區法》第七條只要求外國軍艦「通報」, 並未要求「授權」, 是一個合理而溫和的規定, 與越南或中國大陸要求授權, 並不相同, 毫無美方所稱「非法限制、過度」之處。 事實上, 目前全球大多數國家都要求外國軍艦無害通過其領海必須事前批準或通報, 我國並非特例。 而此問題的主管與相關機關, 是內政部、外交部與行政院, 事關領土主權與國家尊嚴, 不論是內政部長徐國勇、外交部長吳釗燮部長與行政院長蘇貞昌, 都不能迴避, 必須嚴正表態捍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