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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帶娃, 很多家長能吐槽三天三夜不帶重複的, 最終得出一個結果:「現在的娃太難帶了」。
確實, 現在的孩子打不得, 罵不得, 管不得, 稍稍一個不順心, 就在地上撒潑打滾, 哭鬧不休, 引得路人紛紛側目, 讓寶媽或者寶爸十分難堪。
為了儘快結束這種局面, 家長只能選擇「速戰速決」, 隨了小祖宗的願, 但有些事情對孩子不是很好,
當孩子用哭鬧要脅你時, 你的第一反應很重要
很多父母在孩子任性或哭鬧的時候, 通常會有這麼4種做法, 大家看看自己有沒有中招哦。
1、 講理型
父母本身很溫和, 喜歡用講道理的方式來說服孩子。
比如"你要聽話,
但結果, 卻並不如意。 孩子根本就聽不進去, 甚至抓住父母的"溫和"的脾氣, 而大鬧特鬧, 非要如願不可。
2、 壓迫型
不明思議:通過家長權威來強制孩子, 讓孩子因為畏懼而妥協。
如:"不許再哭了, 這麼大人了, 有什麼臉哭, 你在這樣, 以後都不帶你出來了……"
一連串呵斥, 想要阻止孩子停止鬧騰, 有的孩子會因為害怕而收斂, 有的孩子反而鬧得更兇。
長此以往還會讓孩子慢慢變得害怕衝突、回避問題, 甚至壓抑內心情緒, 討好他人;亦或是越來越肆無忌憚, 無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緒。
3、回避型
回避型家長, 可能是礙於面子, 也可能是聽不得孩子哭鬧, 心煩意燥或心疼不已, 所以不願跟孩子發現直接衝突, 而是採取迂回策略。
通過哄誘的方式, 來跟孩子達成協議。
如"你不哭了, 我就給你買(孩子喜歡的東西)……""好了, 我們不哭了, 下次媽媽帶你去遊樂場……"
看似快速解決了哭鬧問題, 但卻容易為日後埋下隱患。
如果家長因為忙或其他事情忘記了和孩子的約定,
如果父母每一次都做到了, 那麼孩子屢次得手, 可能會變本加厲, 學會用哭鬧來要脅父母。
4、威脅型
用威脅、恐嚇的方式來逼迫孩子服從, 如"你再哭,
這樣威脅的話語, 孩子因為恐懼, 絕大多數都會乖乖收起哭聲, 但內心所受的傷害也非常大, 他們會認為父母不愛自己了, 不想要自己了。
那種害怕被遺棄的恐懼, 會讓孩子內心不安、焦慮、驚慌、無助, 久而久之, 變得自卑, 學會了討好, 甚至有事也不敢求助;等他腿硬了, 也可能走向另一個極端:你不要我, 那我就離家出走。
恐嚇效果雖好, 但絕對弊大於利, 非常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
你用什麼方法來對待孩子, 就會從孩子那裡得到應有的回饋, 如果你希望這種回饋是積極的, 那麼我們的處理方法也需要好好思量。
李玫瑾教授:對待孩子哭鬧要脅,請堅持4個基本原則
孩子非常聰明,他會根據父母的反應和態度來調整自己的行為,並不斷試探,以此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心理專家李玫瑾教授認為,3歲以前的孩子,哭鬧是因為痛苦,3歲以後的孩子,哭鬧則帶有一定的目的性。她還曾強調,孩子6歲之前家長要學會說"不",但不是靠打罵來讓孩子屈服。
如何應對孩子的哭鬧要脅?李玫瑾給家長支招,提到4個基本原則:
第一、不要罵,會給孩子留下不文明的印象。
第二、不要打,孩子還小,你打他不公平。
第三、不要說教,孩子正鬧著,你說什麼他都聽不進去。
第四、不要走開,他鬧給你看,你就看著他鬧,等他情緒平復。
在生活中,我們怎麼活用這4個原則,很關鍵,果媽舉個例子。
比如說,孩子吵著還要看電視?按照約定,孩子今天不能再繼續看了,為此而大哭大鬧。
此刻,我們可以這麼做:
1、確定孩子周圍環境的安全,比如有沒有尖銳物品、桌椅角等等,保證孩子的安全;
2、安靜地看著孩子鬧或忙其他事情,用眼角余光關注孩子的舉動,不用試圖講道理,更無需打罵;
3、觀察到孩子哭得有點累或太過激動時,主動給孩子一點關愛,比如擦把汗,摸把鼻涕,或給孩子倒杯水,如果他想繼續哭那就隨他去;
4、等孩子哭得差不多了,你可以抱抱他,安撫他,"媽媽能理解你,但是……以後有事情可以用說的,不要用哭的,如果你能說服我,可以考慮你的要求,但哭解決不了問題。"
家長不妥協,孩子慢慢就知道了你的底線,不會再去做無用功。
但孩子的情緒需要得到發洩,所以我們不能用打罵恐嚇的方式來阻止孩子哭泣。
正如,兒童心理學家黛博拉·麥克納馬拉博士所說:"孩子哭鬧時,讓孩子將脾氣發完,而不是試圖阻止。要知道哭鬧、發脾氣本身是無害的,阻止才是。"
當孩子習慣了跟你進行"談判"的時候,我們也要注意把握好分寸哦。
李玫瑾教授為此提出"三比一原則",即三次滿足一次,讓孩子知道交流有用,但又不是每次都給,避免形成變相妥協。
這個法子,我們可以採納試試,亦或摸索出更適合自己和孩子之間關係的處理方式。
法國兒童教育專家馬克·雷諾在談到孩子的教育問題時,曾說:要樹立家長的權威,善於向孩子的"任性"說"不"。
在孩子小的時候,就進行一個良好的管教,等孩子到了青春期,家長和孩子也就好相處了。
就像李玫瑾教授所說:3-6歲是孩子性格形成的關鍵期,所以在孩子3到6歲的時候,要對他說"不",讓他知道,父母愛他,但父母不遷就他,否則長大再想管就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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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玫瑾教授:對待孩子哭鬧要脅,請堅持4個基本原則孩子非常聰明,他會根據父母的反應和態度來調整自己的行為,並不斷試探,以此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心理專家李玫瑾教授認為,3歲以前的孩子,哭鬧是因為痛苦,3歲以後的孩子,哭鬧則帶有一定的目的性。她還曾強調,孩子6歲之前家長要學會說"不",但不是靠打罵來讓孩子屈服。
如何應對孩子的哭鬧要脅?李玫瑾給家長支招,提到4個基本原則:
第一、不要罵,會給孩子留下不文明的印象。
第二、不要打,孩子還小,你打他不公平。
第三、不要說教,孩子正鬧著,你說什麼他都聽不進去。
第四、不要走開,他鬧給你看,你就看著他鬧,等他情緒平復。
在生活中,我們怎麼活用這4個原則,很關鍵,果媽舉個例子。
比如說,孩子吵著還要看電視?按照約定,孩子今天不能再繼續看了,為此而大哭大鬧。
此刻,我們可以這麼做:
1、確定孩子周圍環境的安全,比如有沒有尖銳物品、桌椅角等等,保證孩子的安全;
2、安靜地看著孩子鬧或忙其他事情,用眼角余光關注孩子的舉動,不用試圖講道理,更無需打罵;
3、觀察到孩子哭得有點累或太過激動時,主動給孩子一點關愛,比如擦把汗,摸把鼻涕,或給孩子倒杯水,如果他想繼續哭那就隨他去;
4、等孩子哭得差不多了,你可以抱抱他,安撫他,"媽媽能理解你,但是……以後有事情可以用說的,不要用哭的,如果你能說服我,可以考慮你的要求,但哭解決不了問題。"
家長不妥協,孩子慢慢就知道了你的底線,不會再去做無用功。
但孩子的情緒需要得到發洩,所以我們不能用打罵恐嚇的方式來阻止孩子哭泣。
正如,兒童心理學家黛博拉·麥克納馬拉博士所說:"孩子哭鬧時,讓孩子將脾氣發完,而不是試圖阻止。要知道哭鬧、發脾氣本身是無害的,阻止才是。"
當孩子習慣了跟你進行"談判"的時候,我們也要注意把握好分寸哦。
李玫瑾教授為此提出"三比一原則",即三次滿足一次,讓孩子知道交流有用,但又不是每次都給,避免形成變相妥協。
這個法子,我們可以採納試試,亦或摸索出更適合自己和孩子之間關係的處理方式。
法國兒童教育專家馬克·雷諾在談到孩子的教育問題時,曾說:要樹立家長的權威,善於向孩子的"任性"說"不"。
在孩子小的時候,就進行一個良好的管教,等孩子到了青春期,家長和孩子也就好相處了。
就像李玫瑾教授所說:3-6歲是孩子性格形成的關鍵期,所以在孩子3到6歲的時候,要對他說"不",讓他知道,父母愛他,但父母不遷就他,否則長大再想管就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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