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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條款?綠委提修法 騎車「操作手機」就罰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最近提案修法, 如果駕駛人在開車或騎車途中, 操作手機得要開罰最高三千元, 因為依據現行交通法規, 只要使用「手機架」就沒罰則, 成為取締漏洞, 但近年來因使用手機發生的交通事故案件不斷攀升, 不得不防范。

 

記者林耿賢:「現行法規中, 如果一邊開車使用手機架一邊滑手機, 無罰則可罰, 但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法, 無論開車騎車(期間), 只要使用手機都要罰。 」

想防堵「手機架」成為取締漏洞, 立委以安全考量立意良好, 但修法影響最大的恐怕是他們。

外送員:「本來騎車就不能滑手機, 所以罰是正常的, 如果在路邊滑還要罰錢, 可能就不太好, 因為我們可能臨時接到單子, 還要看這樣子。 」

外送員:「像我們外送員, 有店家或者有客人的訊息, 它就會跳出來, 店家的單我們就要按接受。 」

 

外送員好為難, 除了接單導航, 還得緊盯手機即時回覆客人訊息。

隨機站在路口等, 遇到紅燈時, 也有不少騎士, 低頭消磨等待時間。

機車騎士:「我覺得如果是一邊催油門, 你還在滑這種才要罰, 紅燈停的時候稍微滑一下, 我覺得不會怎麼樣。 」

看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1條之1, 現在開罰是依據駕駛「手持」手機,

機車罰一千、汽車罰三千, 立委認為應列入無論手持或使用輔助裝置, 都要取締。

 

立委趙天麟:「我們強調它是只有在駕駛期間, 那當然如果你已經事先設定好導航, 你才騎車開車, 期間你沒有去使用它, 是沒有在違規行列內的。 」

畢竟馬路如虎口, 警政署統計105年,

因使用手機裝置發生交通事故共366件, 到108年增加到454件, 可見駕駛人分心造成意外頻率增加, 不得不防。

無論法案最終能否修得成, 罰錢事小安全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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