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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公司股權管理未來將更加嚴格

目前, 距離《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意見回饋時間僅剩一周, 截止到4月29日, 留給券商的時間愈發緊迫了起來。

“由於市場環境的變化, 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湧現, 如不秉持長期投資理念、以倒賣牌照為目的的‘入股動機’抬頭;‘灰色’資金通過有限合夥、信託、資管產品等方式層層嵌套、曲線違規入股證券公司, 形式更加隱蔽。 ”對於新規起草的背景, 徵求意見稿中這樣說明。

其實, 今年以來, 監管部門出臺了多項政策規範金融機構股權結構及主要股東, 而徵求意見稿被業內人士認為是針對券商的一枚“重磅炸彈”,

將對券商行業產生極大影響。 尤其是, 其中對券商各類股東給出了詳細的資質條件要求, 這項規定因為很可能引發券商行業洗牌而格外受到市場關注。

金融監管迎來大一統時代

3月30日, 證監會就《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在證監會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 規定全面系統整合證券公司股權管理相關要求, 結合監管實踐中發現的問題, 提出了“分類管理、資質優良、權責明確、結構清晰、變更有序、公開透明”的原則。

其中, 《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將證券公司的股東分為四類, 並要求控股股東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0億元, 且最近5年原則上連續盈利;主要股東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

且最近3年原則上連續盈利。 而《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也將保險公司股東分為四類, 其中控制類股東總資產不低於100億元、淨資產不低於總資產的30%。

此前, 監管部門先後在今年1月和3月出臺了《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和《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 對金融機構股權結構及主要股東進行規範。 此外, 《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兩個配套檔也在今年3月出臺, 進一步明確政策實施前後涉及重點問題的監管要求。

“監管部門分別出臺的金融機構股權管理規定, 雖有差異, 但大部分原則相同, 體現了監管大一統的思路。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

比如, 股權管理檔均按照股東持股數量多寡及對金融機構影響大小為基礎, 將金融機構股東劃分為多類, 分類要求准入資質和行為規範, 且均對不同類型的股東分別規定了不盡相同的持股年限。

另外, 上述檔均在股權結構、資金來源及實際控制人等方面提出了穿透式監管的規定。 例如, 《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要求擬入股股東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說明其股權結構直至最終權益持有人, 以及其與其他股東的關聯關係或者一致行動人關係;《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明確,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穿透原則將主要股東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最終受益人作為自身的關聯方進行管理。

中國企業財務評價專家委員會特聘專業導師、中國CFO發展中心高級研究員崔學文也認同這一觀點, 他在接受《中國聯合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我們將今年國家頒佈的一系列政策仔細研究對比之後就可以發現, 其實對於各種金融機構股東的管理收緊其實只有一個目的——防範金融風險。 之前我國的金融市場基本處於一個“分業管理, 混業經營”的狀態, 之前“一行三會”的監管結構會產生監管盲點和監管缺失的問題, 從而給一些金融機構鑽空子的機會, 導致金融風險不斷累積。 而現在, 銀監會和保監會進行合併, “一行兩會”的監管結構使得監管政策更為統一。 監管回歸到大一統時代, 一方面可以有效控制金融風險,

另一方面, 隨著金融機構股東調整, 我國金融市場有望進入“混業管理, 分業經營”的格局。

券商股東已開始著手準備

這些年, 不少金融機構都如同患上了“收集癖”, 致力於收集各類金融牌照、打造大型金控平臺, 實現其所謂的“金融全牌照夢想”。 不過, 這些擁有多張金融牌照的金控平臺近年來時有違規、違法的事件曝光, 這即是“分業管理、混業經營”所產生的弊端。

而徵求意見稿的出臺, 讓這些金控平臺手中的牌照變得“燙手”起來, 尤其是對股東資質的嚴格要求, 使得不少金控平臺都顯得底氣不足。

資料顯示, 據A股上市公司2017年年報, 滿足“淨資產不低於1000億元”的上市公司為27家, 且絕大部分都是“中字頭”的大型央企或國企。 也就是說, 僅滿足淨資產這一項要求的,可作為券商控股股東的上市公司已經十分有限。

而在目前已上市的券商中,能滿足徵求意見稿要求的更是屈指可數。根據各上市券商一季度財報,其中國信證券、光大證券、申萬宏源等24家券商明確擁有控股股東,有資料可查的控股股東中,僅國信證券、光大證券滿足控股股東淨資產不低於1000億元的門檻,分別為1360.25億元、1161.76億元。但是並不滿足主營收入最近3年累計不低於1000億元的標準。這意味著,A股所有券商的控股股東基本都不符合“雙千億”的門檻。

擬上市證券公司同樣面臨“全軍覆沒”的尷尬,南京證券、國聯證券、紅塔證券、中泰證券、華林證券,包括新過會的長城證券,控股股東淨資產均不足千億。

而面對日益收緊的監管政策,不少券商控股股東已經開始搶在政策落地之前進行股權轉讓事宜了。

2月初,九鼎集團發佈公告,其控股子公司九州證券與山東高速集團簽署了增資協定,後者認購九州證券新增股份7.9億股,在條件具備且經過監管機構批准後,山東高速集團有意進一步增資,成為九州證券控股股東。

4月3日,“明天系”旗下控股券商恒投證券(即恒泰證券在港上市使用名)發佈交易終止公告,稱公司接獲賣方與中信國安集團通知,決定終止出售29.94%股權的框架協議。而在1月2日,恒投證券公告稱,公司的9名股東擬將所持有29.94%的股份出售給中信國安集團,作價90億元。據恒泰證券內部人士稱,中信國安最終離場估計涉及監管機構溝通過程和審批意向。

同樣是在4月3日,“海航系”控股券商聯訊證券發佈公告表示,公司大股東昆山中聯擬將持有的全部股份(15.8%)轉讓給廣州開發區金控集團,雙方已簽署《股份轉讓框架協定》。資料顯示,持有聯訊證券股權長達17年的昆山中聯,是一家註冊地在江蘇昆山的房地產公司,註冊資本僅為8億元。這與徵求意見稿中對股東的硬性指標要求相差甚遠。

4月11日,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通過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公開掛牌轉讓中金公司3.985億股(內資股股份),約占中金公司總股本的9.5%,掛牌價格54.12億元,此次股份轉讓完成後,中央匯金持有中金公司股權比例由55.68%減少至46.18%。

據內部人士表示,中央匯金此次股權轉讓選擇的時間點及減持的比例,與股權管理新規也不無關係。

對於徵求意見稿,市場普遍關注和集中的發饋點也越來越清晰。一是按照實際情況,市場普遍回饋對控股股東“雙千億”的硬門檻過高;二是新規的執行力度以及豁免條件。有券商回饋,希望能有過渡期或者新老劃斷,以緩衝意見對行業的影響。

對於新規的落地時間,崔學文推測,徵求意見稿意見回饋截止時間為4月29日,那麼,券商股權管理新規的正式稿發佈時間可能不會早於今年6月份。而對於新規的內容,“現在我們看到的畢竟是‘徵集意見稿’,其與將來正式頒佈的檔內容還是會有一定的差距”,崔學文認為,如果徵集意見稿獲得通過,券商行業必將迎來洗牌,但政策的頒佈一定會考慮到防範系統性風險、市場恐慌等問題,會給予行業以調整過渡期,現在不必過度恐慌。

“隨著新規細則的完善和券商自身的調整,新規的出臺可能更多的是產生一種‘敲山震虎’的作用。”崔學文說。

僅滿足淨資產這一項要求的,可作為券商控股股東的上市公司已經十分有限。

而在目前已上市的券商中,能滿足徵求意見稿要求的更是屈指可數。根據各上市券商一季度財報,其中國信證券、光大證券、申萬宏源等24家券商明確擁有控股股東,有資料可查的控股股東中,僅國信證券、光大證券滿足控股股東淨資產不低於1000億元的門檻,分別為1360.25億元、1161.76億元。但是並不滿足主營收入最近3年累計不低於1000億元的標準。這意味著,A股所有券商的控股股東基本都不符合“雙千億”的門檻。

擬上市證券公司同樣面臨“全軍覆沒”的尷尬,南京證券、國聯證券、紅塔證券、中泰證券、華林證券,包括新過會的長城證券,控股股東淨資產均不足千億。

而面對日益收緊的監管政策,不少券商控股股東已經開始搶在政策落地之前進行股權轉讓事宜了。

2月初,九鼎集團發佈公告,其控股子公司九州證券與山東高速集團簽署了增資協定,後者認購九州證券新增股份7.9億股,在條件具備且經過監管機構批准後,山東高速集團有意進一步增資,成為九州證券控股股東。

4月3日,“明天系”旗下控股券商恒投證券(即恒泰證券在港上市使用名)發佈交易終止公告,稱公司接獲賣方與中信國安集團通知,決定終止出售29.94%股權的框架協議。而在1月2日,恒投證券公告稱,公司的9名股東擬將所持有29.94%的股份出售給中信國安集團,作價90億元。據恒泰證券內部人士稱,中信國安最終離場估計涉及監管機構溝通過程和審批意向。

同樣是在4月3日,“海航系”控股券商聯訊證券發佈公告表示,公司大股東昆山中聯擬將持有的全部股份(15.8%)轉讓給廣州開發區金控集團,雙方已簽署《股份轉讓框架協定》。資料顯示,持有聯訊證券股權長達17年的昆山中聯,是一家註冊地在江蘇昆山的房地產公司,註冊資本僅為8億元。這與徵求意見稿中對股東的硬性指標要求相差甚遠。

4月11日,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通過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公開掛牌轉讓中金公司3.985億股(內資股股份),約占中金公司總股本的9.5%,掛牌價格54.12億元,此次股份轉讓完成後,中央匯金持有中金公司股權比例由55.68%減少至46.18%。

據內部人士表示,中央匯金此次股權轉讓選擇的時間點及減持的比例,與股權管理新規也不無關係。

對於徵求意見稿,市場普遍關注和集中的發饋點也越來越清晰。一是按照實際情況,市場普遍回饋對控股股東“雙千億”的硬門檻過高;二是新規的執行力度以及豁免條件。有券商回饋,希望能有過渡期或者新老劃斷,以緩衝意見對行業的影響。

對於新規的落地時間,崔學文推測,徵求意見稿意見回饋截止時間為4月29日,那麼,券商股權管理新規的正式稿發佈時間可能不會早於今年6月份。而對於新規的內容,“現在我們看到的畢竟是‘徵集意見稿’,其與將來正式頒佈的檔內容還是會有一定的差距”,崔學文認為,如果徵集意見稿獲得通過,券商行業必將迎來洗牌,但政策的頒佈一定會考慮到防範系統性風險、市場恐慌等問題,會給予行業以調整過渡期,現在不必過度恐慌。

“隨著新規細則的完善和券商自身的調整,新規的出臺可能更多的是產生一種‘敲山震虎’的作用。”崔學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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