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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姐黄风玲被停职!黄风玲参加考试为何要顶替别人学籍?

事件經過媒體報道, 持續發酵, “堂姐”黃風玲的丈夫張寶成率先對媒體發聲, 承認黃風玲頂替黃海霞學籍。 他稱, 妻子黃風玲1992年中招考試時發揮失常, 而沒有考上師范學校, 選擇了復讀一年, 但因復讀后沒有學籍, 無法參加考試。 于是1993年參加中招考試前, 在學校的安排下使用了一個名為“黃海霞”的人的學籍參加考試。

黃風玲的丈夫張寶成提供了彼時一起參加考試的同學及帶隊老師手寫的“證明”, 其中提及參加1993年考試者為黃風玲。 同時提供同村親戚證明, 稱1992年下半年黃海霞便已輟學隨父親和姐姐前往鄭州崗河市場賣豬肉。

對此, 黃海霞接受媒體采訪時稱, 自己是參加完1993年考試, “以為自己落榜了, 1993年10月才去賣豬肉的”, 并有介紹人表哥出面作證。

11月29日, 黃風玲首次接受媒體采訪, 她告訴澎湃新聞, 學籍是借用黃海霞的, 但1993年的考試確實是自己考的。 并對當年參加考試時的地點、考試科目、帶隊老師、住宿賓館等細節, 一一進行了回憶。 還回憶起當初物理考得不好, 只考了58分, 影響了后面的考試發揮。 她稱“被誣告頂替堂妹上學”一事給自己帶來極大的心理壓力和痛苦, 請假在家休息。

同日, 黃海霞接受澎湃新聞采訪, 對于1993年中招考試的時間、科目、地點、住宿賓館等, 黃海霞均表示記不清。 對于初三讀書時的同班同學名字、老師姓氏、復習的科目等,

也都“記不起來了”。

此外, 她表示, 和當年相關的證人也因為時間久遠而無法聯系, 只能提供此前關于“登記表”、“體檢表”的證明。 但黃海霞仍堅持“498分是我考的”, 并要求找到當年考試的卷子核對筆記。

至此, 雙方陷入了“到底誰才是考試的人”的爭執中。

11月26日, 長葛市教育局成立了由市紀委監察委、公安、教育等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聯合調查組, 對該事件進行全面調查處理。 11月29日, 長葛市教體局紀檢組長段記11月29日回應澎湃采訪時稱, 走訪了當時的老師、學生、村民以及黃海霞、黃風玲家族的一些人。 “卷子沒找到, 沒有可以做筆跡鑒定的物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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