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查爾斯·吉特奧, 在成為一名殺手之前, 我是一名來自美國芝加哥的律師。 除此之外, 我還有一個身份, 那就是一位美國的共和黨員, 不過就是不太受共和黨重視罷了。
那我就做點事讓他們重視一下我。 1880年的2月, 詹姆斯·加菲爾德作為我們的共和黨人的總統競選人成為了新的美國總統。 但是這個共和黨的攪局者上任之后居然分裂了我們共和黨, 真的是罪無可赦。 只要殺了他, 我們共和黨就會重新團結起來, 他們也會重視我。
我看了許多刺客的先例作為參考, 介于林肯先生在幾年之前剛剛遇刺,
我曾經想過綁架總統夫人, 但是作為一位正義的共和黨人, 這種行為屬實弟弟行為。 所以我決定僅僅刺殺總統一個人, 多殺了一個無辜的人就算我失敗。
于是我借了30美元前往了華盛頓(那個時候, 30美元是一筆大財), 我到了華盛頓之后, 正好趕上詹姆斯·加菲爾德去佛蒙特大道的基督教堂里面做禮拜, 當時我就坐在他的后面兩排, 但是我沒有選擇出手, 因為教堂里面人太多了, 這樣很可能傷及無辜。 所以我選擇忍一手, 先回家再準備準備。
1881年的6月18日, 我終于逮到機會跟蹤加菲爾德和他的夫人到火車站,
最后, 終于在7月2日的時候, 就在我30美元快花光的時候, 終于讓我逮到他沒帶警衛, 也單獨一個人在場的時候了, 我看準時機, 沖到加菲爾德背后就是兩槍, 他瞬間就倒在了血泊當中。 哼哼!知道分裂我們共和黨人的下場了吧!我高興地喊道:“這下好了!他們必須給我那個職務!”。 在那之后, 我的確得到了共和黨人的重視, 他們盡全力說服法院, 終于成功地把我絞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