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的童婚現象十分普遍, 近日吉蘭丹州又出現新案例:
一名15歲少女嫁給44歲男子, 兩人年齡相差29歲, 后者已經有了兩個孩子、一個妻子。
據當地媒體報道, 少女是男子的第二個妻子。 今年7月, 在得到伊斯蘭法院批準后他們舉行了婚禮。
少女母親說, 貧窮是他們同意這樁婚事的主要原因。
他們一共養育了13個孩子, 全家只靠一間小雜貨店過活, 每月收入200-300馬幣(約230-496元人民幣)。
微薄的收入幾乎不足以養活這些孩子。 少女讀完1年級就輟學了, 她的兄弟姐妹也大多如此。
女孩的父親Che Rahim Che Deraman今年60歲, 他告訴記者, 幾個月前,
“我和她媽媽都覺得, 應該讓女兒過上好的生活, 她也不反對嫁給他……”
父親說:“她是最小的女兒, 她的哥哥和姐姐都結婚了, 有了自己的生活。 我們知道她還未成年, 但我們只想為她做最好的事。 ”
“盡管他已婚并有兩個孩子, 但他向法院申請一夫多妻, 并獲得了許可。 ”
至于少女本人, 她告訴記者, 盡管只交往了幾個月, 但自己對出嫁毫不猶豫。
“我不介意別人怎么說, 我對自己的丈夫很滿意。 今后的日子里, 我會盡力讓他快樂幸福。 “
幾個月前, 馬來西亞一個11歲女孩嫁給41歲男子, 引發公眾憤怒聲討。
婦女團體和社會學家呼吁政府采取立法行動, 制止該國的童婚現象, 并把法定結婚年齡提高到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