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明明就在身上揣著, 可卡里的錢卻接二連三不翼而飛, 這是咋回事?近日, 家住重慶彭水的李力(化名)就遇到了這樣的怪事, 銀行卡被莫名其妙刷走了13萬, 在與銀行協商無果后, 他一紙訴狀將銀行告上法庭, 最后, 法院判處銀行賠償這筆錢款。
“這張銀行卡的密碼, 只有我一個人知道, 連我老婆她都不知道, 而且卡一直在我身上的, 不知道錢怎么就一筆一筆地沒了。 ”李力說道。 5月7日下午一點左右, 正在辦公室開會的李力突然收到了銀行發的短信。 短信內容:“您的卡消費49800元”。
網絡圖
“我都懵了, 我的卡明明就在身上放著,
“當時我就立刻去派出所報案, 還在做筆錄, 短信就提醒最后的800元被刷走了, 共計刷走我131600元。 ”李力說, 卡里的錢一夕之間全部沒了, 整個人都懵了, 他找到銀行要求給個說法。 李力表示, 保證客戶存款安全是銀行的基本義務, 導致其存款被非法消費, 銀行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但是銀行則堅持說, 儲戶消費時憑卡及密碼, 認為己方無責。 雙方多次協商未果。
而公安機關立案后,
在與銀行協商無果的情況下, 李力將該銀行告上法庭。 彭水法院經審理后認為, 李力將貨幣存入銀行, 雙方構成合法有效的儲蓄存款合同關系, 銀行具有保障銀行卡資金安全的義務。 李力作為儲戶將錢款存入銀行處后, 其存款所有權即轉移給銀行, 李力作為借記卡的持卡人享有的是對銀行的金錢給付債權, 而非存款的所有權。 因此, 銀行應全款為這筆不翼而飛的錢款“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