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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男子银行卡被盗刷了13万 法院:银行全款赔

銀行卡明明就在身上揣著, 可卡里的錢卻接二連三不翼而飛, 這是咋回事?近日, 家住重慶彭水的李力(化名)就遇到了這樣的怪事, 銀行卡被莫名其妙刷走了13萬, 在與銀行協商無果后, 他一紙訴狀將銀行告上法庭, 最后, 法院判處銀行賠償這筆錢款。

“這張銀行卡的密碼, 只有我一個人知道, 連我老婆她都不知道, 而且卡一直在我身上的, 不知道錢怎么就一筆一筆地沒了。 ”李力說道。 5月7日下午一點左右, 正在辦公室開會的李力突然收到了銀行發的短信。 短信內容:“您的卡消費49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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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懵了, 我的卡明明就在身上放著,

這是誰刷的錢?”剛拋出疑問, 十秒之后李力再次收到一條短信, “您的卡消費49400元”, 二十秒之后又收到“您的卡消費31600元”。 一下子卡里的錢都被刷得差不多沒了, 李力焦急萬分地前往銀行查賬, 顯示的余額讓他捏了一把冷汗, 十幾萬的存款只剩下800元了。

“當時我就立刻去派出所報案, 還在做筆錄, 短信就提醒最后的800元被刷走了, 共計刷走我131600元。 ”李力說, 卡里的錢一夕之間全部沒了, 整個人都懵了, 他找到銀行要求給個說法。 李力表示, 保證客戶存款安全是銀行的基本義務, 導致其存款被非法消費, 銀行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但是銀行則堅持說, 儲戶消費時憑卡及密碼, 認為己方無責。 雙方多次協商未果。

而公安機關立案后,

通過偵查發現4筆交易地點均位于江西省上饒市。 而案發當時李力正在彭水并且真實的銀行卡就在他身上, 從案發的地點和時間間隔來看, 應當認定該借記卡被復制或者克隆。 目前, 警方已鎖定犯罪嫌疑人,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過程中。

在與銀行協商無果的情況下, 李力將該銀行告上法庭。 彭水法院經審理后認為, 李力將貨幣存入銀行, 雙方構成合法有效的儲蓄存款合同關系, 銀行具有保障銀行卡資金安全的義務。 李力作為儲戶將錢款存入銀行處后, 其存款所有權即轉移給銀行, 李力作為借記卡的持卡人享有的是對銀行的金錢給付債權, 而非存款的所有權。 因此, 銀行應全款為這筆不翼而飛的錢款“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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