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的農村扶貧工作主要是從基本生活保障和促進增產增收兩個方面來帶動農民朋友實現脫貧致富, 到目前位置已經有大量的農民朋友實現了脫貧致富, 僅限下一部分極度貧困的家庭以及部分返貧戶還未能實現脫貧致富工作, 進入到2018年之后, 國家又加大了農村的扶貧力度, 在2020年將會實現全面脫貧!在增產增收方面國家主要是帶動農村創業發展、調動農民種植積極性, 通過新型農業發展促進農民朋友征收;而在基本生活方面國家正在不斷完善農村低保、醫療、養老以及住房等保障政策,
尤其是在住房方面, 國家給予大力度的保障, 通過危房改造、異地扶貧搬遷等政策為農村困難家庭修建扶貧房屋, 同時針對農村極度困難的低保戶和五保戶等群體, 國家還將會免費為其建房, 來給予農村貧困家庭住房保障, 為農村扶貧攻堅工作打下基礎。 而對于農村扶貧建房, 部分農民朋友也存在一些疑問, 因為許多農村扶貧房屋都是由國家出資修建的, 那么貧困戶的子女能不能繼承扶貧房屋呢?
目前農村的扶貧建房, 比如農村危房改造、五保戶建房等大多都是由農民朋友自行籌集建房, 在房屋建設好之后, 國家予以一定額度的建房補貼;異地扶貧搬遷建房, 雖然是由國家出資進行修建,
但并不是所有的農村扶貧建房都能夠被子女繼承, 目前國家正在推動以房養老、農村集體組織養老等新型養老方式, 不少農民都將農村的房屋置換給農村集體組織有農村集體組織進行對其進行養老, 而參與到此類養老方式之中的老人, 在其去世之后, 其房屋將會歸屬于農村集體組織所有, 其子女則不能夠繼承, 因為根據簽訂的養老協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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