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不是不要婚姻,只是不要將就
沒人知道孫小美到底離過幾次婚。
我懷疑她自己都忘了。
最開始,她的故事是“剩女”的標準版本。 四年前,她28歲,上班當著文秘,下班看看韓劇,愛吃垃圾食品,喜歡養仙人掌,給每坨仙人掌取了名字,沒事跟仙人掌聊聊天兒—她就是個沒心沒肺的普通姑娘。
但在她媽看來,孫小美就是一殘疾人。 28歲的姑娘,沒談戀愛沒結婚,不是心理殘疾嗎?有一天,老媽看她跟仙人掌聊天,急了。
老媽夠彪悍,直接在她家社區樓下開了小型婚介所,任何男人上門要求介紹物件,她媽都只推薦同一個姑娘,孫小美。
孫小美在老媽的淫威下,有一天先後見了11個男人,見最後一個的時候,臉盲症嚴重的她實在分不清誰是誰了,百無聊賴中,睡著了。
然後她遇上了一個在銀行工作的男人,看著挺老實的。 她老媽很滿意,孫小美就和他領了證。 酒席、蜜月酒店什麼都訂好了,男人說“不好意思我還是只愛我前女友”。 孫小美還沒穿過婚紗呢,就成了失婚婦女。 她和那男人只上過一次床,也是她的初夜,結果懷孕了。 墮胎那天,她給男人發短信,對方沒回。
孫小美說,還好,我跟他不太熟,傷害值比較小。
孫小美第二次結婚,是和一個房產仲介,該仲介口才好,收入高,特別喜歡閱讀,最愛的文學名著是《少婦白潔》。
婚後六個月,孫小美的老公提出離婚,因為孫小美太不近人情了。 他提出SM、換妻等要求,她毫不猶豫就否決了,一點兒都不具備嘗試新鮮事物的熱情。
最近孫小美又跟一個男人鬧掰了。 至於他們有沒有領過證,有好幾種版本。 有人說,他們在香港註冊的。 有人說,他們去民政局領證那天就大吵一架,差點兒打起來,以至於當天就分手了。 孫小美連他的名字都記不太清楚,也許叫汪洋,也許叫大海。
孫小美老媽罵她沒有誠意,太不上心。 她反駁:“你明知我最討厭邋遢的人,還力勸我嫁他。
孫小美的結婚史,就是一部荒誕史。
但,我們周圍,在父母威逼下、輿論監控下、七大姑八大姨的催促下,受不了壓力,隨隨便便結婚的,又豈止她一個。 這樣“被結婚”的,明知不喜歡不適合,但是條件還湊合,就這麼過吧。 少數人,特牛×,能把將就都將就好一輩子,還漸入佳境;而更多人,就這麼委曲求全地過著。
好在孫小美的故事近期發展得還不錯,她重新過起了沒心沒肺的單身生活。
其實,我不是反對婚姻,只是反對將就。 就像我一女性朋友,年薪過百萬,一年花兩個月到處旅遊,明年要去英國遊學。 別人總勸她,既然有錢有閑,為什麼不找個男人結婚呢,人生豈不是更完美?她答:“既然我有錢有閑,我為什麼非要找男人結婚呢?將就誰不會嗎?只是我不想。 男人暴躁,忍忍就好了;男人花心,睜隻眼閉隻眼就好了;男人猥瑣,假裝沒看見就好了—我憑什麼呀!旁人總說,你不要要求那麼高,把條件放低點兒—如果我降低要求,是因為我愛他,當然可以;我降低要求,是為了必須從眾,為結婚而結婚,那不是有病嗎?搞定男人的招數誰不知道啊,但是我不想,目前也沒有男人配讓我這樣做。
很多人會說,不願意將就,這就是她們沒男人的原因“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曾經是美德,到了“剩女”這裡就成了人格缺陷。 為什麼就成了人格缺陷呢?
可是,我還是喜歡那句話:“世上最不能將就的事,就是結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