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總把原則掛嘴邊的人, 是最沒有原則的人
1
幫一個創業的朋友搬辦公室,他之前在一個集中辦公區,現在搬到個自己獨立的地方。
請了一個搬家師傅,我們倆當幫手。
正好有一個大櫃子需要四個人抬,三缺一。
我跟旁邊保安大哥說,來,搭把手。
“這個我抬不了,我不能出力。 ”
我都傻了,啥叫不能出力?
“我是保安,只負責看門,這不歸我管。
不歸你管,就不能搭把手?
不能!
他就抄著手站著,眼睜睜看著我們三個人磕磕碰碰把東西挪走,全程沒有表情。
2
前幾天我去北京西站送人,朋友生病了,我想買個站臺票送到裡頭,但找了半天沒找到賣站臺票的。
我到了進站口特別客氣地跟工作人員說:“抱歉,我想送個人,不知道在哪兒買站臺票。 ”
“現在取消了站臺票。 ”
“我這真是特殊情況,送個病人。 ”
“送不了。 ”
“那您說怎麼能送呢?不可能沒有特殊情況啊!”
“老弱病殘。 ”對方丟過來四個字。
“那我這符合啊。 ”我繼續爭取。
“拿病歷,拿病歷。 ”這個大哥估計早就不耐煩了。
我還是滿臉客氣,“我這還真不知道坐火車要帶病歷,真沒有。 ”
“沒有就進不去,老弱病殘,這是規定。 ”
“那規定也得講人性啊。 ”
“這我做不了主,我們有規定。 ”
我也來氣了,“那合著我現場把腿打折就能進,是不是?”橫的怕不要命的,大哥看我也不好對付。
“我告訴你,不是我攔你,我放你進,前面你也過不了關。 ”
3
上個月我去某個大學辦事,走到校門口,看見一個送外賣的電動車被攔在門口。
可能學校最近有了規定,送餐的不能進校園。
對方正理論著,有一輛車趁亂往裡沖。
另一個門衛眼疾手快,抓住後面車座,反手一擰,電動車倒地,送外賣的小哥摔了。
學校有規定,送外賣的不能進,是為了保證規範管理。
外賣公司有規定,按時送到,是為了提升消費者體驗。
誰都沒有錯,錯的是定規矩的人並不是執行規矩的人。
學校保衛處的領導和外賣公司的高管可能其樂融融,但是活在社會最底層的人,卻在彼此傷害著。
我在想,也許他們就來自隔壁村子,小時候還一起玩過泥巴,現在卻在這個陌生的城市彼此為敵。
4
有原則是好事,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但問題的關鍵就在這裡,在原則所規定的條款之外,還有種東西叫“隱含原則”。
保安的原則是什麼?叫“不放過一個壞人”。 但還有一個隱含原則,叫“儘量幫助好人”。
進站口工作人員的原則是什麼?叫“審核清楚情況”,但還有一個隱含原則,叫“協助各種情況的乘客”。
學校門衛的原則是什麼?叫“維護學校安全環境”,但還有一個隱含原則叫“降低衝突風險”。
說白了,原則是為了方便工作的,而不是刻意設置障礙。
過去我們去派出所辦證件,很多時候都遇到一個原則問題,“請證明你媽是你媽”。
這在邏輯和規章上都沒有錯,只有證明你媽是你媽,我才可以按規定幫你辦理業務。 可錯在這件事本身就是一個笑話—服務視窗的原則不是為民辦事嗎?怎麼被這種字面原則束縛住了手腳呢?
5
所以“原則”本身成了擋箭牌。 因為有了原則,自己可以省去很多麻煩。
我能因為保安不搭把手去投訴他嗎?當然不行。
我能因為進站口工作人員不讓我進投訴嗎?當然沒道理。
送餐員能因為門衛不讓進就報警嗎?當然不能。
但因為這些人的“原則”,本應該服務的崗位變成了設障礙、添麻煩的崗位。
這哪裡還有原則可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