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曾流行一篇文章, 好像是《有一種冷, 叫“媽媽覺得你冷”》。 大意是一個秋天的早晨, 天氣並不冷, 小學校門口有很多孩子來上學, 有穿薄秋裝的, 有穿長袖的, 也有穿短袖T恤的, 其中一個小姑娘竟然穿了羽絨服!顯然是太熱了, 於是就有個小男生去問她:“你怎麼把羽絨服穿來了, 有那麼冷麼?”小姑娘無奈的抬頭望天, 幽幽的說到:“我不冷, 但有一種冷, 叫媽媽覺得你冷!”
媽媽眼裡是“愛”, 怕凍著孩子?在孩子心理這實打實的就是傷害。 身體上, 捂的一身難受;心理上, 承受同學異樣的眼光。 在這樣的媽媽缺乏同理心,
有次聊天, 一個朋友吐槽跟女兒關係越來越惡劣, 她說:女兒快15歲了, 跟她的關係非常不好。 她對我的關心基本不接受, 這讓我很難受, 現在又不好打她, 我只有用哭和自虐來威脅她, 但是好像也沒什麼作用, 怎麼辦?我們經常因為很多事起衝突, 比如:
1. 天氣冷了, 但是她就是不願意多穿點。
2. 她喜歡的鞋子壞了, (她自己買的, 我不喜歡她穿那樣子的鞋子), 她寧可穿她的壞鞋子, 也不願意穿我買的。
3. 她放學回家時, 我看見下雨了, 想著她沒帶雨傘, 天又冷, 好心去接她, 她還不高興我去接, 要自己回家……
這是不是很多媽媽的心聲, 叫多穿點還不樂意;給她買件好褲子不要,
我們來分析下為什麼孩子會不領你的情?一個詞“界限”, 一句話就是“沒劃清你和孩子的界限”, 過多的侵犯了孩子的私人生活領域, 給孩子帶來了嚴重打擾。 你“越界”了, 卻沒明白“被入侵者”為何生氣?
出於對孩子的關心, 喜歡全面介入孩子的生活。 動機不錯, 結果卻不好, 因為每一種介入中, 你在意的是自己的意見有沒有被採納, 自己提供的幫助有沒有被接受, 卻不在意孩子想不想採納, 願不願接受。 比如第一件事, 你覺得天氣冷了, 覺得孩子應該多加衣服, 但是孩子不想加, 於是你們就起衝突了。
首先, 加不加衣服到底是誰的事,
若你和孩子的意見不一, 必須是孩子放棄自己的願望, 服從你的意願, 你默認你的想法是對的, 孩子的想法是錯的。 所以你理所當然的認為, 她自己買的鞋子是不好看的, 你看中的才叫好看;她想穿自己喜歡的鞋子是可笑的, 不穿你為她買的鞋子是可惡的……孩子不但應該接受你的選擇和關心, 還應該對你表示感恩——算不算強盜邏輯?
沒錯, 你真正在意的不是孩子的需要,
“那我改如何呢?”朋友問到。
一定要意識到你和孩子是兩個完全獨立的人, 你們之間是平等的, 不要把孩子看成你的 下屬, 必須聽你的。 你必須尊重孩子自主的選擇, 不要在任何事情上把自己的想法強加給孩子。
于紀伯倫的詩結尾吧:
你的孩子, 其實不是你的孩子。
他們是生命渴望自身的兒女。
他們通過你出生, 卻並非來自於你,
雖然他們和你在一起, 卻不屬於你。
給他們你的愛, 而不是你的思想,
因為他們有自己的思想。
給他們的身體提供住房, 但不要禁錮他們的心靈,
因為他們的心靈屬於明天, 屬於你做夢也達不到的明天。
你可以努力將自己變得像他們,
卻不要設法把他們變得像你,
因為生命不會後退,也不會停留在昨天。
你是發射孩子生命之箭的弓,
弓箭手在無窮之路上瞄準目標,
他用盡力氣將你來開,好讓他的箭射得又快又遠。
讓你在弓箭手掌中的彎折令他愉悅吧,
因為他既愛那飛著的箭,也愛那堅穩的弓。
卻不要設法把他們變得像你,
因為生命不會後退,也不會停留在昨天。
你是發射孩子生命之箭的弓,
弓箭手在無窮之路上瞄準目標,
他用盡力氣將你來開,好讓他的箭射得又快又遠。
讓你在弓箭手掌中的彎折令他愉悅吧,
因為他既愛那飛著的箭,也愛那堅穩的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