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人思想觀念非常開放, 對于婚姻也不再像過去那樣從一而終, 即便是思想仍然相對保守的農村也是如此。 很多的年輕人常常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而走向離婚的地步, 但是我國雖然崇尚離婚自由, 但也必須要遵守法律的規定。 2018年新婚姻法關于離婚這一方面有了新的規定, 以下這兩種人不允許離婚, 除此之外如果不滿足五個條件, 則辦不了離婚證。
不允許離婚的兩種人
第一種, 如果說夫妻雙方有一方在部隊服兵役, 那么作為軍人的配偶是不能夠提出離婚的。 在我國, 軍人這一職業神圣不可侵犯,
第二種, 女方在懷孕前后, 男方不能提出離婚。 在這段時間女性朋友無論是身體還是心理, 都非常脆弱, 非常需要丈夫在身邊照料和陪伴, 為保障她們的婚姻權益, 男方不能提離婚。
辦離婚證需滿足的五個條件
第一, 雙方必須在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 成為合法的夫妻;
第二, 夫妻雙方如果要離婚, 必須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礎上, 如果有一方存在脅迫行為, 這婚離不了;
第三, 夫妻想要離婚, 那么要求雙方都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如果有一方沒有民事行為能力, 這個婚可能離不成;
第四, 離婚之前, 夫妻雙方要將共同的財產和債務分割清楚, 并且達成一致的協議;
第五, 如果在離婚的時候, 已經有了孩子, 那么必須要協商好孩子的撫養權。
通過我們的介紹, 相信大家已經知道哪些人不能離婚, 也知道需要滿足什么樣的條件才能辦理離婚證了。 另外要在這里提醒大家, 婚姻不是兒戲, 且行且珍惜, 不到萬不得已, 千萬不要走離婚這一步, 否則會對家庭造成很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