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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直指校外培训机构 教育股再遇重创?

中信教育認為, 國務院辦公廳發文規范校外培訓機構, 對中小型培訓機構、不規范的培訓機構影響巨大。 大型培訓機構短期的師資、場地等成本或有上升, 但幅度有限;長期市場更加規范, 龍頭機構的市場份額將進一步提升。

事 項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其中指出一些校外培訓機構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發展規律, 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 造成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 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 破壞了良好的教育生態, 社會反映強烈。 為切實減輕中小學過重課外負擔,

促進校外培訓機構規范有序發展, 提出該《意見》。 對此我們進行以下梳理及解讀:

核心內容及中信點評

一、基本原則:1)依法規范:審批登記、專項治理、強化日常監管等。 2)分類管理:鼓勵興趣愛好、創新、實踐等維度的培訓。 規范語數外、理化生等學科知識培訓。 禁止應試、超標、超前培訓以及與升學掛鉤的培訓。 3)綜合施策:規范同時改進中小學教育質量和課后服務能力。 4)協同治理:以縣為主的管理責任。

中信教育團隊點評:反映出政府對素質類培訓的支持, 未來素質類機構、尤其是到校服務類的素質教育機構會獲得更多的業務機會和經費支持。 但學科培訓類機構亟需在培訓內容上進一步規范。

二、明確設置標準:1)同一時間內生均面積不低于3平米,

確保不擁擠、易疏散。 2)通過為參訓對象購買人身保險等方式防范事故風險。 3)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語數外、理化生等學科培訓的老師具有相應教師資格。

中信教育團隊點評:本次“意見”內容非常細化, 生均面積、購買保險、要求教師資格等規定都可能造成培訓機構階段性辦學成本上升, 優質老師資源更加稀缺、場地規范化要求更高。 對于中小型培訓機構, 可能是致命打擊。

三、依法審批登記:1)確保證照齊全:必須先取得辦學許可證, 再取得營業執照。 已取得證照的, 如不符合標準需整改, 如整改不到位需吊銷許可證、終止辦學。 2)嚴格審批等級:未經批準, 不得以家教、咨詢、文化傳播等名義開展培訓。

校外培訓機構在同一縣域設立分支機構的均需經過批準;跨縣設點的需到所在地教育部門審批。 中小學校不得參與舉辦培訓機構。

中信教育團隊點評:此款內容與《民促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有兩點差異:1)送審稿規定素質類、職業培訓類機構無需前置審批, 本次“意見”規定必須前置審批。 2)送審稿規定在直轄市或設區的市內設置分支機構只需備案, 本次“意見”規定仍需批準。 這說明1)送審稿將需要根據國務院本次“意見”進行修改。 2)反映出培訓機構監管從嚴的態勢。

四、規范培訓行為:1)開展語數外、理化生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均需向所在縣教育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培訓內容不得超過國家課程標準, 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匹配, 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中小學同期進度。 2)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晚上8點半, 不得留作業。 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排名。 3)實事求是制作招生簡章和廣告, 并向審批機關備案, 向社會公示。 4)規范收費管理:不得一次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 建立學雜費專用賬戶、嚴控賬戶最低余額和大額資金流動等措施。 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培訓對象攤派費用或者強行集資。

中信教育團隊點評:這是從未有過的細化規范要求。 培訓機構不能在培訓內容上抱有任何僥幸心理, 需嚴格按照本次“意見”要求來調整內容, 適應變化。

預付費時長的規定對依賴于預付費運營發展、擴張的小機構影響巨大。

五、強化監督管理:1)完善日常監管, 防止重審批輕監管, 教育部門牽頭組織校外培訓市場綜合執法, 視察各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民政部門、公安、應急管理、衛生、食品監管部門等聯合執法。 2)落實年檢年報制度。 在境外上市的校外培訓機構向境外公開披露的定期報告及對公司經營活動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臨時報告等信息, 應以中文文本在公司網站向境內同步公開、接受監督。 3)公布黑白名單:全面推行白名單制度, 通過審批登記的在政府網站上公布名單及主要信息, 并及時更新。 有負面清單所列行為的機構列入黑名單。

中信教育團隊點評:日常監管執法力度將不斷加強, 培訓機構的運營。黑白名單制度將徹底規范培訓市場,培訓機構的運營也將更加謹小慎微、盡可能符合本“意見”規定。

六、提升中小學育人能力。1)杜絕“課上不講課課后到校外培訓機構講”的現象。2)嚴禁中小學與培訓機構聯合招生。3)普遍建立彈性離校制度,充分挖掘學校師資和校舍條件的潛力、積極利用校外資源,充分發揮家委會作用,幫助學生培養興趣、開拓視野。采取財政補貼、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的方式籌措經費,學校對參與課后服務的教師在績效工資上給予適當傾斜。服務性收費應當堅持成本補償和非營利的原則,由家長自愿選擇。

中信教育點評:1)課后服務市場將逐漸興旺,但服務內容將以素質類課程為主。2)政府資金將向該領域傾斜;3)課程服務、到校素質類服務機構迎來廣闊發展機遇。

七、加強組織領導: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造成中小學課外負擔過重的地方及相應責任人要嚴肅問責。規范治理不力的地區,不得申報義務教育基本均衡和優質均衡發展評估認定;已經通過認定的,要下發專項督導通知書,限期整改。

中信教育點評:“意見”對地方政府執行的考核要求非常嚴格,將有效督促地方來切實整頓、規范K12培訓市場。

我們認為,本次“意見”有幾各方面值得重點關注:1)減負整頓上升到國務院辦公廳層面,突出政府的重視。2)要求更加細化:如實時生均面積不低于3平米、預付費周期不超過3個月、任教教師需有教師資格等。3)強調培訓內容和培訓內容的監管,監管方式多元: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均需向所在縣教育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實際上引入了社會監督。4)準入審批更加嚴格:校外培訓機構在同一縣域設立分支機構的均需經過批準。

我們認為,本次“意見”對中小型培訓機構、不規范的培訓機構影響是巨大的,但對于大型培訓機構的影響可以分短期和長期來看:1)短期來看,可能造成師資、場地等成本有所上升,但幅度估計有限,是階段性盈利能力的影響,同時考慮到2月份四部委整頓方案出臺后,龍頭機構大多已根據政策要求進行調整,預計后續進一步整改的負面影響不會很大;2)長期來看,市場更加規范,龍頭機構的市場份額將進一步提升。我們建議理性評估和看待政策對于不同類型機構的短期和長期影響。此外,本次政策非常利好2B的素質類培訓機構的長期發展。

培訓機構的運營。黑白名單制度將徹底規范培訓市場,培訓機構的運營也將更加謹小慎微、盡可能符合本“意見”規定。

六、提升中小學育人能力。1)杜絕“課上不講課課后到校外培訓機構講”的現象。2)嚴禁中小學與培訓機構聯合招生。3)普遍建立彈性離校制度,充分挖掘學校師資和校舍條件的潛力、積極利用校外資源,充分發揮家委會作用,幫助學生培養興趣、開拓視野。采取財政補貼、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的方式籌措經費,學校對參與課后服務的教師在績效工資上給予適當傾斜。服務性收費應當堅持成本補償和非營利的原則,由家長自愿選擇。

中信教育點評:1)課后服務市場將逐漸興旺,但服務內容將以素質類課程為主。2)政府資金將向該領域傾斜;3)課程服務、到校素質類服務機構迎來廣闊發展機遇。

七、加強組織領導: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造成中小學課外負擔過重的地方及相應責任人要嚴肅問責。規范治理不力的地區,不得申報義務教育基本均衡和優質均衡發展評估認定;已經通過認定的,要下發專項督導通知書,限期整改。

中信教育點評:“意見”對地方政府執行的考核要求非常嚴格,將有效督促地方來切實整頓、規范K12培訓市場。

我們認為,本次“意見”有幾各方面值得重點關注:1)減負整頓上升到國務院辦公廳層面,突出政府的重視。2)要求更加細化:如實時生均面積不低于3平米、預付費周期不超過3個月、任教教師需有教師資格等。3)強調培訓內容和培訓內容的監管,監管方式多元: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均需向所在縣教育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實際上引入了社會監督。4)準入審批更加嚴格:校外培訓機構在同一縣域設立分支機構的均需經過批準。

我們認為,本次“意見”對中小型培訓機構、不規范的培訓機構影響是巨大的,但對于大型培訓機構的影響可以分短期和長期來看:1)短期來看,可能造成師資、場地等成本有所上升,但幅度估計有限,是階段性盈利能力的影響,同時考慮到2月份四部委整頓方案出臺后,龍頭機構大多已根據政策要求進行調整,預計后續進一步整改的負面影響不會很大;2)長期來看,市場更加規范,龍頭機構的市場份額將進一步提升。我們建議理性評估和看待政策對于不同類型機構的短期和長期影響。此外,本次政策非常利好2B的素質類培訓機構的長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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