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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到底是自私還是無私

“你知道嗎?敏離婚了。 ”大早上接到晶的電話和我說了一個天大的消息。 敏和老公都是我們的高中同學, 兩個人是良才女貌, 戀愛十年步入婚姻殿堂, 可是卻經受不住柴米油鹽的考驗, 結婚七年之癢以離婚告終。

這個離婚的消失很快在同學間傳開, 我們幾個私下關係不錯的聚在一起關心敏, 擔心她。 敏說她的工作不穩定收入不高, 孩子爸爸收入可以, 孩子跟著他比較好, 所以她放棄了孩子的撫養權, 這是為了孩子沒辦法做出的選擇。 聽了之後感覺她好無私啊!

二年過去了, 這二年裡敏的朋友圈沒有一點孩子的消失,

同學聚會她來了, 濃妝豔抹、花枝招展的, 一看就知道已經從離婚的陰影中走出來了。 晶和我我說, 我們都被敏給騙了, 我很好奇, 騙我們什麼?晶和我說, 敏離婚不要孩子是因為她考慮離婚後帶著個男孩不好找, 負擔重, 新生活不容易開始, 所以選擇放棄撫養權。 晶還和我說現在男方已經再婚, 新媽媽也懷孕了, 孩子根本沒人管, 媽媽也在為自己的新生活忙碌著。 聽到這裡, 看著推杯換盞、開心快樂的敏我感覺那孩子好可憐, 覺得這兩個曾經的夫妻都太自私了。

敏在離婚時放棄孩子的撫養權考慮到自己的經濟收入不能夠給孩子提供好的生活是無私的, 而現在看沒有人管那個才8歲的孩子, 覺得孩子的爸媽都好自私。

作為父母對待孩子我們應該是無私的, 所以面對離婚、孩子撫養權的時候還是需要多想想孩子, 不要讓他變成無人關愛的可憐蟲。 (特約作者 貓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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