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農民來說, 很多人一輩子就是為了房子, 為了能夠將這個家置辦的更好。 從過去的茅草房開始到80年代的茅草房再到后面的磚瓦房, 現在的新式樓房、別墅已經在農村普及。 對于農民來說房屋乃是立家之本, 有了房屋這個家庭才能算過的不錯。 在改革開放之后, 農民走上了現代化的打工道路中, 多年的打工讓農民手里有了更多的積蓄, 同時也有了建房的資本。
但近年來國家對農村的房屋管理越來越嚴格, “一戶一宅”的政策讓很多農民心里嘰咕。 對于農民來說, 早早就為孩子蓋上了樓房,
一、在耕地上建房
國家對耕地的管理要求非常嚴格, 設立了15.5億畝的基本農田。 因此在耕地上建房自然就是一種踩紅線的行為, 要知道農村的耕地基本上都會被劃為基本農田。 在耕地上建房不僅讓土地遭到破壞, 土地的利用率受到影響, 還讓村集體的共同 利益受到損失。 因此這類房屋將會被拆除并罰款。
二、沒經過審批手續
如果是在過去沒有進行審批手續建房的行為, 那只要補辦房屋所有權就行。
現在國家對于那些上了年紀的老房危房、一戶多宅導致的空心房都提出了有償拆除的工作, 對于那些隨意建造的臨時建筑、廠房、圈舍也會進行拆除工作。 但現在農村的年輕人結婚首先就要有一套房屋, 縣城的房價已經漲到7000一平了, 這樣的價格有多少農民可以負擔的起?
別的不說, 城市里一聽到拆遷的聲音, 立馬進行翻修和加蓋, 這樣的房屋按標準自然就是違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