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對6歲的孩子處以凌遲3000刀, 割完最后一刀已經15歲了
古代有很多刑法都是很殘忍的, 這樣變態的做法真是太沒有人性了, 假如這個刑法用在一個6歲孩子的身上, 更是感覺到不可思議, 6歲的孩子能犯什么罪過呢, 以前的古代會有誅九族的做法, 就是一人犯錯, 會連累家族里很多的人,
石達開當時是主要的將領。 太平天國在起義后, 用很短的時間就占領了大清朝的半個江山, 因為有內戰, 最后被一大波清軍圍了過來, 石達開在這場戰爭中被俘虜。 慈禧知道這個消息后下令將石達開的一家全部凌遲處死。
而石達開當時還有一個6歲的兒子。 當時有官員覺得孩子太小, 覺得遲處太殘忍, 還不如一刀來的痛快, 少受罪, 但是慈禧不答應, 而且下令必須割夠3000刀, 暈過去了就等醒過來再割, 而且還不能讓其死了, 就這樣割夠三千刀的時候, 這個孩子已經15歲了, 慈禧對這個6歲的孩子都能這么殘忍, 真是太沒有人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