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结不成婚,佛山一姑娘将父母告上法庭!这事你怎么看?

佛山潮訊

更多資訊, 關注即看。 歡迎來撩!

關注

兒女的婚事, 父母的心事。

很多父母因自己兒女沒對象

操碎了心


不少大城市

都有一個這么 一個相親角落

很多父母不但口頭上催促

還會親自參與到子女的感情生活中來

為子女尋找幸福


不過,

今天小編要說一個父母棒打鴛鴦的故事!

為此,

女兒還把父母告上法庭!

?

因不同意女兒的婚事, 禪城一對父母拒不提供戶口簿給女兒小張(化名)與小李(化名)辦理登記, 為此, 女兒小張以“侵犯婚姻自主權”為由, 將父母訴至法院。

?

案情回顧

父母拒絕提供戶口簿給女兒登記結婚

據了解, 小張(化名)和男友小李(化名)相戀有五年時間了。 2014年年底, 小張考慮自身已是適婚年齡, 且與小李感情穩定, 故計劃登記結婚, 遂聯系父母要求提供居民戶口簿, 讓她能夠辦理婚姻登記手續。

怎料, 這門婚事遭到了父母的反對。 小張表示, 她多次找父母協商但均無果, 于是求助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 要求調處他們的糾紛。 2017年7月17日, 小張、小李與小張的父母三方在社區居委會辦公室, 參與居委會工作人員組織的調解, 最后達成了一致意見。

然而, 小張之后向父母要求提供居民戶口簿時, 父母卻反悔了, 再次拒絕提供戶口簿。 無奈之下, 小張遂以父母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其婚姻自主權為由, 向禪城法院提起訴訟,

請求判令父母向其提供戶口簿, 并協助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庭審中

原告

訴稱

我國婚姻法規定,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父母的行為已嚴重侵犯了其婚姻自主權。 為此, 現起訴, 請求法院判如所請。

被告

辯稱

庭審中, 小張母親到庭參加了訴訟, 而小張父親經法院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應訴。

對于女兒的說法, 張母表示, 小張從小品學兼優, 長大成人至讀大學期間是積極、樂觀向上的女孩。 然而自從認識小李后, 精神狀態反常, 甚至玩失蹤。 而她與張父從未反對小張的婚姻自主權, 作為母親更希望看到女兒成家立業, 有幸福的家庭。 因此, 小張訴稱父母拒絕提供戶口薄、反對其結婚沒有事實依據。

法院判決

父母行為侵犯了女兒婚姻自主權

禪城法院經審理認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小張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其為辦理登記結婚手續要求父母提供戶口簿合理、合法。 小張父母拒絕向其提供戶口簿, 導致小張無法辦理婚姻登記, 他們的行為侵犯了小張婚姻自主權。 小張父母應當將戶口簿提供給小張用于結婚登記之用, 小張在使用后及時將戶口簿返還父母。

案件經調解, 無法達成協議, 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小張父母將居民戶口簿(原件)提供給小張。

法官提醒

父母應尊重兒女婚姻自由, 勿過度干涉

“婚姻自主”的概念是在1978年被寫入《憲法》的, 1986年被確立為民法所界定的個人權利。 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權利, 即公民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 自愿地結婚或離婚, 不受他人干涉的自主權利。 在本案中, 小張已達到法定婚齡, 享有結婚自主權。 父母關心子女的婚姻, 其本身并沒有惡意。 但若父母違背子女的意愿, 過度干涉子女的婚姻選擇, 很可能會成為一種家庭軟暴力, 給子女的身心及親情均造成了傷害。

誠然, 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找到合適的伴侶, 希望他們的婚姻美滿幸福。 可婚姻是一輩子的事, 子女個人的意愿和選擇, 應該放在第一位, 父母應多尊重子女的婚戀自由, 從旁引導, 不要過度參與, 干涉子女的選擇。


雖說女兒贏了官司,

但是小編也覺得,

這事兒總有什么不妥的!

網友評論

網友@Cullen Chen

不被父母理解和祝福的婚姻, 以后生活是很艱難的。 經歷了很多事之后會發現其實父母的閱歷和他們說的話不是沒有道理

網友@bbbb~

婚姻大事還是跟父母商量清楚比較好,這樣的婚姻搞到雙方都不開心。

來源:禪城法院、珠江時報

最新福利

請掃碼▼

獎品天天送

福利日日有

掌握第一手新聞資訊

歡迎加入佛山潮訊粉絲福利群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