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當紅的藝人都已經當起老板建立起了自己的工作室了, 在這里面就不得不提楊冪了, 楊冪是外人口中的好老板, 有什么好戲都會帶上自己簽約的藝人來提升他們的知名度。
那么為什么他旗下的藝人都紛紛解約了呢, 李溪苪2013年被楊冪簽下的, 從而加入嘉行傳媒, 同一時期還有王一菲, 迪麗熱巴, 高偉光等人。 李溪苪出演過《國民老公》, 在《翻譯官》中楊冪和李溪芮飾演閨蜜, 在《漂亮的李慧珍》漂亮的李慧珍中李溪芮和迪麗熱巴飾演閨蜜, 也算小有名氣了。
然而李溪苪與楊冪當時簽下5年的合同,
然而大家不知道的是, 其實在娛樂圈有一個不成為的規定, 當藝人簽約到一位老板名下是有規定的, 那就是在簽約期間, 老板讓他們參加的活動他們要去, 不讓去的活動不能去, 還有就是, 一位藝人可以拿到的報酬, 只是他們參加活動或是演出的電影電視劇的片酬的一小部分, 而絕大部分的片酬都是老板的。
據內部人員泄露, 就算最好的待遇也只有三七分, 甚至只有一九分, 當然大的那個數是老板的,
在李溪苪解約之時迪麗熱巴也是想解約來著, 但是她當時簽的是15年, 這樣算下來, 自己要付的違約金是自己無法承受的, 所以只能暫時在嘉行傳媒呆著。
藝人簽約有名老板有利也有弊, 那你怎么想。
大家對此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