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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警方通报岳秀园杀人案:嫌疑人因睾丸受伤报复等说法不实

2018年8月6日, 山西省大同市岳秀園小區發生一起因鄰里糾紛引發的故意殺人案。 該案發生后, 犯罪嫌疑人潘某(男, 住五樓)持刀砍擊受害人魏某(女, 住六樓)的視頻在網上傳播, 引起熱議。 網上所傳稱犯罪嫌疑人潘某曾經被受害人魏某將睪丸踢傷、被魏某雇傭的三名社會人毆打、民警不及時處警等諸多情節, 在一定范圍內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為切實讓諸多網友了解案件真實情況, 防止誤傳, 影響案件的正常審理。 我局對網傳情節進行嚴肅認真的核實, 現將調查結果公布如下:

1、網上傳播“兩人因房屋漏水引發矛盾,

潘某找魏某理論, 魏某的嘴不僅太毒, 惡罵之后, 還找三個社會人把潘某毒打一頓。 ”事實情況為:2017年5月22日下午5時許, 家住五樓的潘某報警稱六樓的魏某家里漏水進其本人家中, 兩人發生糾紛。 出警民警現場處警后, 經詢問, 雙方均表示未發生肢體沖突, 也未有第三方參與, 更沒有所謂的“社會人”對潘某實施毆打。 因此, 網傳的因樓上漏水引發糾紛是事實, 但魏某找人毆打潘某的情節與當時詢問雙方的事實不符。

2、網上傳播“魏某又一次和潘某發生口角并動手, 且將潘某睪丸踢碎致嫌疑人憤恨終身。 ”事實情況是:2018年3月29日, 六樓魏某打電話報警求助稱, 五樓潘某以樓上聲音大為由與其發生糾紛, 雙方發生揪扯。

接警后, 屬地派出所民警出警到達現場, 當時只有報警人魏某在場, 潘某并未在現場。 民警隨后通知雙方到派出所處理。 經辦案部門調查落實, 當天雙方確實發生過肢體沖突, 但均無明顯外傷, 且無第三方參與。 其后民警多次溝通讓雙方到辦案單位依法依規處理, 但潘某始終沒有出現。 后潘某父親全權代表潘某本人到辦案單位處理該案, 稱潘某有事不能來。 針對魏某提出的賠償要求, 潘某父親稱其子睪丸也在兩人沖突中被魏某抓傷, 不能接受魏某的單方賠償要求。 辦案單位遂告知潘某進一步到醫院檢查, 并提供傷情的醫學診斷證明, 但潘某始終未能提供診斷證明。 因雙方并無明顯外傷, 且未能提供有效醫學診斷證明,
又屬鄰里糾紛, 不宜做治安處罰, 遂對雙方進行調解處理。 鑒于潘某性格較為偏執, 為避免雙方再次發生沖突, 經派出所與社區多次調解, 潘某父親答應將潘某領回太原與其母親一起居住, 不再與魏某接觸。 此次調解后, 雙方均再未報警直至案發。 8月6日案發后, 平城分局對潘某執行刑事拘留, 經醫院體檢和入所體檢, 并未發現潘某睪丸有外傷。 2018年8月9日潘某父親提供了潘某的歷次醫院就醫病歷和診斷, 同樣均不能證明潘某睪丸受過外傷。

3、網上傳“潘某不止一次報警, 希望尋求幫助, 但未果。 ”實際情況是, 潘某僅在2017年5月22日報警一次, 其余報警均為魏某。 報警中雙方僅在2018年3月29日發生過肢體沖突, 且僅為當事人雙方發生沖突,

并無其它社會人員參與。 每次報警均有民警及時出警處置, 不存在無人過問的情況。 辦案民警曾多次組織雙方調解, 并多次與居委會共同參與調解。

4、關于犯罪嫌疑人投案情節的問題。 嫌疑人在作案后, 跑至新華街原大西供電段門口, 給正在處警的派出所社區民警電話投案, 后派出所民警與市局巡特警民警共同在原大西供電段門口將嫌疑人帶回。

目前, 案件仍在調查審理之中。

大同市公安局平城區分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九日(原標題為《關于對大同岳秀園小區“8.6” 故意殺人案網傳情況的調查說明》)

(“大同公安”微信公眾號 “大同公安”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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