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0年9月18日中午,
英法聯軍近4000人與清軍僧格林沁部約萬人大戰于通州以南約8公里的張家灣,
結果清軍大敗。
9月21日,
英、法聯軍約6000人與清軍僧格林沁部、瑞麟部、勝保部約3萬人大戰通州城南的八里橋,
清軍再次大敗。
咸豐帝聽到前方敗績,
于9月22日從圓明園出逃熱河(今承德)。
臨行前,
他第四次派出其親弟恭親王奕為欽差大臣,
“辦理和局”。
僧格林沁
恭親王奕手無可戰之兵,
英法聯軍已至北京城下。
9月24日,
他照會額爾金,
提出以戰俘(巴夏禮等人)換和平的方案。
額爾金答復,
3天內放人,
否則進攻北京城。
9月27日,
奕再次照會額爾金,
亮出底牌,
只要不提親遞國書,
一切都可允諾。
在熱河的咸豐帝從奏折中得知此一方法,
在諭旨中稱:“總期撫局速成,
和約已換,
國書已遞,
朕即可及早回鑾。
”他沒有對和約條件提任何意見,
但卻明確指出“國書已遞”方才回京。
而額爾金對此的復照強調了國書必須親遞的西方禮節,
又強調了這種禮節只是“敦好”之典,
而“未列入準此動兵之議”這句關鍵語的意思十分不清楚。
從英方文件來看,
其本意是“沒有將親遞國書一事列為此次起兵的要求”,
即沒有將此事列入和平的條件。
奕沒有看出此層意思,
在復照中強調皇帝已經“秋狩”,
國書只能由他“恭代接收”。
他還向英、法提示,
若不退兵議和,
巴夏禮“恐終難于保全”。
奕的照復幾近于決裂。
咸豐帝收到奕的報告,
似乎看懂了額爾金照會中此語的意思,
上諭中稱:“及向未列入準此動兵之議等語,
似該夷不至為親遞國書,
所議不合,
再致決裂。
”而奕此時已等不及咸豐帝的批回,
派武備院卿恒祺到獄中與巴夏禮談判。
巴夏禮指出:“此節(親遞國書)原非條約可比,
彼此無庸勉強。
”語出疑解,
問題的核心頓時消然。
恭親王奕
英法聯軍并沒有等待清朝釋放巴夏禮,
而于10月6日在北京安定門、德勝門外再次擊敗僧格林沁等部清軍。
當聽聞咸豐帝住在圓明園,
便引兵進發。
當日晚上,
法軍一部進入圓明園,
開始搶劫。
次日,
英軍也參加了搶劫的行列。
奕等人避走萬壽山。
8日,
京城內的清朝官員釋放巴夏禮。
12日,
又放出一批被截拿的英、法人員。
13日,
在英法聯軍最后通牒的威逼下,
交出安定門,
由英法聯軍“代為看守”,
英法聯軍一部進入北京城。
14日,
釋放全部被截拿英、法人員。
僧格林沁截拿的英、法人員共39人,
此時只釋放了19人,
其余20人在獄中死去。
英國專使額爾金為報復清朝的“殘暴”,
決定給咸豐帝一個永久的“教訓”,
準備燒毀紫禁城的皇宮,
后恐清朝顏面盡失而垮臺,
所簽訂的一切條約隨之不保,
最后選擇了圓明園。
1860年10月18日,
英軍第1師奉命放火縱燒圓明園!
圓明園遺址
廣東人民出版社委托宣傳
( 茅海建:《當代學人精品:茅海建卷》,
廣東人民出版社,
2016年版 )
( 編輯:南京師范大學中國史碩士研究生 謝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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