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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付诸一炬,只是因为英法联军要给咸丰帝一个“教训”?

1860年9月18日中午, 英法聯軍近4000人與清軍僧格林沁部約萬人大戰于通州以南約8公里的張家灣, 結果清軍大敗。 9月21日, 英、法聯軍約6000人與清軍僧格林沁部、瑞麟部、勝保部約3萬人大戰通州城南的八里橋, 清軍再次大敗。 咸豐帝聽到前方敗績, 于9月22日從圓明園出逃熱河(今承德)。 臨行前, 他第四次派出其親弟恭親王奕為欽差大臣, “辦理和局”。

僧格林沁

恭親王奕手無可戰之兵, 英法聯軍已至北京城下。 9月24日, 他照會額爾金, 提出以戰俘(巴夏禮等人)換和平的方案。 額爾金答復, 3天內放人, 否則進攻北京城。 9月27日, 奕再次照會額爾金,

亮出底牌, 只要不提親遞國書, 一切都可允諾。 在熱河的咸豐帝從奏折中得知此一方法, 在諭旨中稱:“總期撫局速成, 和約已換, 國書已遞, 朕即可及早回鑾。 ”他沒有對和約條件提任何意見, 但卻明確指出“國書已遞”方才回京。 而額爾金對此的復照強調了國書必須親遞的西方禮節, 又強調了這種禮節只是“敦好”之典, 而“未列入準此動兵之議”這句關鍵語的意思十分不清楚。 從英方文件來看, 其本意是“沒有將親遞國書一事列為此次起兵的要求”, 即沒有將此事列入和平的條件。 奕沒有看出此層意思, 在復照中強調皇帝已經“秋狩”, 國書只能由他“恭代接收”。 他還向英、法提示, 若不退兵議和, 巴夏禮“恐終難于保全”。 奕的照復幾近于決裂。
咸豐帝收到奕的報告, 似乎看懂了額爾金照會中此語的意思, 上諭中稱:“及向未列入準此動兵之議等語, 似該夷不至為親遞國書, 所議不合, 再致決裂。 ”而奕此時已等不及咸豐帝的批回, 派武備院卿恒祺到獄中與巴夏禮談判。 巴夏禮指出:“此節(親遞國書)原非條約可比, 彼此無庸勉強。 ”語出疑解, 問題的核心頓時消然。

恭親王奕

英法聯軍并沒有等待清朝釋放巴夏禮, 而于10月6日在北京安定門、德勝門外再次擊敗僧格林沁等部清軍。 當聽聞咸豐帝住在圓明園, 便引兵進發。 當日晚上, 法軍一部進入圓明園, 開始搶劫。 次日, 英軍也參加了搶劫的行列。 奕等人避走萬壽山。 8日, 京城內的清朝官員釋放巴夏禮。 12日, 又放出一批被截拿的英、法人員。

13日, 在英法聯軍最后通牒的威逼下, 交出安定門, 由英法聯軍“代為看守”, 英法聯軍一部進入北京城。 14日, 釋放全部被截拿英、法人員。 僧格林沁截拿的英、法人員共39人, 此時只釋放了19人, 其余20人在獄中死去。 英國專使額爾金為報復清朝的“殘暴”, 決定給咸豐帝一個永久的“教訓”, 準備燒毀紫禁城的皇宮, 后恐清朝顏面盡失而垮臺, 所簽訂的一切條約隨之不保, 最后選擇了圓明園。 1860年10月18日, 英軍第1師奉命放火縱燒圓明園!

圓明園遺址

廣東人民出版社委托宣傳

( 茅海建:《當代學人精品:茅海建卷》, 廣東人民出版社, 2016年版 )

( 編輯:南京師范大學中國史碩士研究生 謝敏 )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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