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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场侵占草原,真的是“政府认可”的吗?

怎么保護好草原?國家層面有《草原法》, 地方也有相關的法規條例, 制度規定都很明確。 然而就在內蒙古呼倫貝爾大草原上, 新巴爾虎左旗民政局和住建局被指在沒有相關手續的情況下非法侵占草原, 建起了殯儀館和垃圾場, 從高處看, 殯儀館和周邊停車場就像草原上的“斑禿”。 記者采訪當地執法部門時, 被告知“建垃圾場不需要手續, 是當地政府認可的”。 (中國之聲)

侵占草原、破壞生態、公然違建, 這一連串明目張膽的惡行, 其始作俑者居然被指是民政、住建等公共職能部門, 這簡直是匪夷所思。 圍繞此事,

有關訴訟仍在進行之中, 但可以確信的是, 所謂垃圾場、殯儀館等確系“沒有手續”或“手續不全”。 之于此, 涉事部門的負責人也是毫不避諱, 甚至還以“當地政府認可”來自我自我辯解。 其言其行、所作所為, 堪稱是蠻橫無理中透著無知無畏。

值得注意的是, 最初牽出此事的, 并非是環保部門的執法檢查, 而是由于一起“違約民事糾紛”。 據悉, 新左旗曾在1999年和居民景某簽訂了為期30年的沙地治理承包合同。 然而, 最近幾年, 眼看著治沙有成、草場恢復, 當地民政局竟急不可耐地違背約定, 直接大量侵占了治理后的草原。 由此所引發的“民告官”訴訟, 以及后續的庭審舉證、司法鑒定等環節, 方才挖出了當地某些職能部門“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一系列違規亂象。

國土局批了不到10畝建臨時建筑, 民政局卻擅自擴至120畝, 并把殯儀館建成了永久性建筑;至于說建筑垃圾場, 則更是完全沒有任何審批手續……如此肆無忌憚地藐視法律、任性而為, 難道真的是當地政府認可的嗎?實在很難相信, 當地主政者會悍然包庇上述種種為一己私利破壞草原的行徑。 尤其在生態保護被提升到空間高度的當下, 此等逆勢而為的做法, 簡直無異于是飲鴆止渴、頂風作案。

需要說明的是, 所謂“不需要手續, 是政府許可的”, 這一看似胡言亂語的詭辯之詞, 在不少地方實則是不折不扣的現實。 在某些公共工程的推進過程中, 一些職能者往往習慣于繞過程序化的意見征詢、立項審查、環評公示等制度化的審批過程,

轉而以非正式的默許、暗示以及“制造既成事實不斷試探”等方式暗度陳倉。 從根本上說, 這是傳統公權力個性化運作模式的遺留問題, 客觀上也暴露了城市現代治理體系的有待完善。

試問, 當地政府到底所“認可”的到底是什么?是“認可”有必要建設殯儀館、垃圾場等來解決民生需求和經濟發展需要?還是“認可”可以枉顧法律、破壞環境來不擇手段地實現目的?市政工程建設致使草原遭難, 這一荒唐故事再次表明, 某些地方依舊未曾樹立生態保護的紅線意識、底線意識, 而這背后則無疑是契約精神、規則意識和制度敬畏的深度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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