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斯哥高等法院)
據《每日郵報》報道, 近日, 在蘇格蘭格拉斯哥高等法院, 一名危險的強奸犯強奸兩名女性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且不得保釋。
(本案罪犯安德魯)
安德魯·安德森, 現年34歲, 2006年因強奸13歲少女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并在出獄后進行2年的社區觀察。 但實際上, 2010年他就獲準提前釋放了。
出獄2周內, 安德森強奸了一名睡夢中的女性, 受害者隨后報警卻因證據不足讓他逍遙法外。
神奇的是, 2012年他因其他罪名被捕, 并被要求服完第一次強奸而被判處的六年刑期。
2014年, 這個慣犯出獄后又實施了強奸。 受害者是他的初中同學,
在法庭上, 阿姆斯特朗勛爵表示, 只有當公眾不再認為安德森會對社會造成危險時才能被釋放。
(蘇格蘭司法部部長Humza Yousaf)
蘇格蘭政府和司法部對此稱, 每一起性犯罪案件中, 司法系統都必須以受害者為中心。 面對媒體質疑蘇格蘭國家黨對待暴力犯罪軟弱, 司法部部長Humza Yousaf給予了否認。 但官方當天就被打臉了。 安德森被收押的同一天, 蘇格蘭警方被曝出花了五年時間追捕一名拆毀定位手環的暴力罪犯。
不少人對安德森的判決表示不滿。 蘇格蘭保守黨司法發言人Liam Kerr認為政府只有杜絕出現這樣的案件才能真正做到對暴力犯罪不軟弱。
在第二個受害者看來, 司法系統是個笑話。 安德森強奸13歲少女后, 連監獄都不頂用, 對出獄后的安德森頒布終身限制令簡直無濟于事。
性罪犯出獄后經常出現重蹈覆轍, 但是目前量刑相對較輕, 因此關于刑罰輕重常引起輿論爭議。
(本文圖均來自必應, 每日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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