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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竟成某男明星替罪羊?遠超6億驚天大案足以判他死刑

6月4日, 有不少媒體報導稱, 崔永元通過採訪錄音再次向範冰冰道歉, 同時重申“4天出演就能拿6000萬片酬的大小合同”指代的不是範冰冰也不是其工作室, 更不是指代個人, 而涉及到一個團夥作案, 性質非常惡劣, 足以說得上是驚天大案。

至於崔永元為何要拿範冰冰尋開心炮轟, 其最主要的原因還是“被逼無奈”, 用崔永元的原話來解釋, 那就是“因為他們相關的人惹了我, 弄得我怒了, 就有點兒失方寸。 ”

換而言之, 範冰冰儼然就成了崔永元洩憤的“垃圾桶”, 利益背後的替罪羊罷了。 或許是在借用範冰冰“話題女郎”的屬性,

從而達到泄私狠, 順便曝光一下行業內幕, 以肅清維護和諧。

其實, 崔永元最開始是不想拿範冰冰當炮灰的, 可也就只能拿範冰冰才能夠吸引到公眾的注意, 從而引起有關部門的介入調查, 再者範冰冰因為早前在微博上曬了一組電影《手機2》的拍攝現場圖, 從而激發了崔永元的熊熊怒氣, 轉而將“大小合同”實名公佈。

其實, 咱們可以從時間軸上可以看出事情的發展脈絡, 崔永元確實有想動範冰冰的念頭, 但是卻還是有所保留, 直至範冰冰微博發出, 徹底激怒才導致事件不斷發酵升級。

後來有媒體就此事專門採訪了崔永元, 主要問及到了大小合同和涉案人員等相關問題。 崔永元坦誠表示, 4天就拿走6000萬人民幣片酬的“哥們兒”,

不是范冰冰, 也不是範冰冰工作室, 而是跟電影《手機2》有著緊密關係的男演員, 重點還是團夥作案。

崔永元還表示稱, 希望對方能夠投案自首, 免得自己實名揭發, 那麼就真離死亡不遠了, 希望他能夠好好把握這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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