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地方, 電動車仍是主要的出行工具, 畢竟電動車確實方便, 不用擔心沒車位停車, 不加汽油不會產生污染, 體積小不怕堵車等等。 尤其是對一個人出行而言, 電動車的成本要被四個輪的汽車少很多。 因此, 電動車的興起也完全是大勢所趨。 不過近年來, 電動車的體量激增, 許多大城市自然也就出臺了許多限制電動車出行的政策。 而限制規限制, 只要按規定出行也沒太大問題。
不過, 北京地區卻出臺更加嚴厲的政策, 那就是對“不合規”電動車直接查封銷毀, 并且還頒布了禁售電動車的一些規定。
其實, 完全禁止使用電動車顯然不是上計, 如果大批量電動車被禁, 那老百姓出行怎么辦?騎自行車顯然不現實, 摩托車想都別想, 開私家車反而會造成更大的環境污染, 和節能減排政策相違背。 最后只剩下公共汽車, 很顯然, 專家們的意思就是要大家出行以公交車為主。
好在電動車還有“一線生機”, 那就是“合規電動車”整備質量不超過110斤, 時速限制在25千米每小時以內, 額定功率必須不能高于400W。 不過, 25千米每小時是什么概念, 估計大部分騎自行車的都比這快吧!其實, 交通問題不能把責任完全推給電動車, 如果能制定相應的法規, 讓騎電動車出行的群眾逐漸改掉真實存在的惡習, 或許才是兩全其美的辦法, 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