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 在我們日常出行中, 汽車無疑是最方便的, 不僅空間寬敞, 也不用擔心被無緣無故查處。 當然, 開汽車出行也在所難免會遇到一些不盡如人意的事, 比如找車位困難, 停車被罰款, 超速行駛等等, 但相對于電動車動不動就被盯上好多了。 電動車作為一種介于自行車和汽車之間的交通工具, 在很多城市都非常流行, 尤其是在二三線城市以及農村, 電動車幾乎是最方便的出行工具之一。 然而, 作為個人出行工具, 電動車近來也逐漸成為“違禁車”, 由于管理比較困難, 由電動車所引起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數。
這些所謂的“超標車”也不僅僅是電動車一種, 還包括像不合規的摩托車和殘疾人輪椅車, 三輪車, 改裝車等等。 這些車輛在廣州地區已經開始大規模銷毀。 據悉, 這些車輛已經形成了相當大的體量, 銷毀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從去年7月份至今, 已經查處的需要銷毀的汽車已經多達16萬輛。 數據顯示, 按現在的技術, 每天大約可以銷毀600多輛超標車,。 不過尷尬的是, 每周被查處的超標車達到了3500多輛, 也就是平均每天查處500多輛, 按這樣算下去, 16萬輛超標車要想全部銷毀, 可不是件容易事。
當然, 并不是所有超標車都是被查處出來后被強制銷毀,
其實, 對超標違規車輛的查處有利也有弊。 對大部分依靠電動車出行的人而言, 無疑是加大了出行的難度, 但從更廣的意義上講, 這樣的查處對減少交通事故而言確實是利大于弊, 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