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霖被前女經紀人私吞代言人酬勞 可能對于大明星來說這些錢不是什么 但是對于被一個和自己相處很久的經紀人欺騙 這種滋味一定很難過 經紀人不但幫助藝人的衣食住行 而且工作所獲得的酬勞都是經紀人來保管 經紀人可以說是除了家人以外和藝人最貼近的人。
既然一個人連最基本的職業道德都可以不遵守 那這種經紀人是萬萬要不得了。
既然想到會可能發生的后果 還是這樣做了 那就是咎由自取。 想問一句…這些夠袁詠儀買一個包包了嘛…
看到經紀人這三個字 可能大家跟我想的一樣 腦子里都蹦出來宋喆兩個字 這個人可以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