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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智霖前经纪人被判刑2年,网友:送走了宋喆毕滢,咋又来一个!

張智霖前經紀人被判刑2年, 網友:送走了宋喆畢瀅, 咋又來一個!

現在的經紀人都是怎么了?王寶強的經紀人宋喆, 張丹峰的經紀人畢瀅, 還有胡歌的經紀人等等搞出來太多的事情了, 又有網友爆料張智霖的前經紀人梁雅詩也“犯事”啦, 好像是私吞藝人的代言費, 被張智霖送上了法庭, 法院判決梁詩雅入獄服刑2年。 網友吐槽:現在的經紀人個個都很NB啊!

據港媒爆料, 張智霖的前經紀人梁雅詩于2014年私自修改3份代言人合約, 私吞至少100萬元港幣, 相當于人民幣約87萬元。 據悉, 張智霖于早年獲某按摩椅品牌邀請,

以480萬港幣(約420萬人民幣)出任代言人, 但梁雅詩謊稱合約代言費僅為380萬。 藝人信任經紀人才用的, 藝人賺得多, 經紀人工資也會高, 沒想到梁雅詩卻如此貪心, 這不僅是坑自己人, 更是坑自己啊!

張智霖將前經紀人告上了法庭, 私吞藝人巨額酬勞, 法院早前裁定梁雅詩3項欺詐罪成立, 并直指案件很嚴重, 監禁的處罰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考慮到被告已經償還92萬港元, 且她女兒還患有川崎氏病需要照顧, 經濟壓力較大, 所以法院酌情減刑, 判處她入獄服刑2年。

有網友猜測, 可能是因為女兒有病才出此下策, 但是不論出于什么原因, 犯罪就應該受到懲罰, 她做壞事時就應該想到會有這樣的結果, 如今被判入獄, 女兒生病的問題不僅沒有解決,

還增添了新的問題, 女兒之后的生活沒有媽媽在身邊會怎樣呢?這位經紀人這樣的做法無異于“飲鴆止渴”, 或許她真有難處, 向張智霖借錢或想其他的辦法, 也不至于落到這樣的地步。

有的網友表示這樣的處罰有些重, 畢竟經紀人為藝人的發展也付出很多, 而且明星賺了那么多, 經紀人“吞”的這筆錢, 也就是讓袁詠儀少買了一個包的事, 但是經紀人付出的代價就是和小孩分離。 這是不是有些“道德綁架”的意味啊?

情感因素不是她可以不告而取的借口, 因為經紀人的工作, 藝人付給經紀人的工資一分不少, 但是不屬于她的, 就應該一分都別碰。 香港是法治社會, 講求職業操守和契約精神, 犯了什么錯,

就應該承擔相應的果!不管因為什么原因, 犯罪就是不對!若不追究她的問題, 說不定她還會這樣教自己的孩子, 因為同情降低犯罪成本, 對人性和社會發展都百害無一利!

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樣, 可能像張智霖前經紀人的人不在少數, 只是還沒暴露出來, 但是若被發現, 估計一生的誠信都毀了, 在業界也很難找到工作了, 為了那一點錢, 自斷生路值得嗎?

對于經紀人梁雅詩的做法, 各位看官有何高見?歡迎下方留言評論和小編交流, 若覺得小編還不錯, 麻煩關注一下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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