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港媒報道, 藝人張智霖的前經紀人梁雅詩于2014年私自修改了張智霖3份代言合約, 私吞了人民幣87萬余元(至少100萬元港幣), 曾被法院裁定共三項欺詐罪名成立。
張智霖的前經紀人梁雅詩的律師還指出:梁雅詩的女兒心臟有問題, 請求法官可以將她輕判緩刑以及罰款。
但法官表示:由于梁雅詩違反誠信, 并且涉案金額較大, 即時監禁是無法避免的了, 但考慮到梁雅詩已經主動將貪污的金額歸還, 且控方檢控延誤, 加上她女兒的健康情況, 酌情大幅扣減刑期一年, 最終判決梁雅詩入獄2年。
據悉, 張智霖曾于2014年接受某按摩椅品牌的邀請,
直到14年9月, 張智霖到馬來西亞開辦演唱會, 才被發現自己被經紀人給騙了。
當時, 品牌老板帶領員工想去后臺找張智霖合照被阻止, 事后相關制作公司員工向張智霖的妻子袁詠儀抱怨, 認為這樣會令品牌老板感到自己不被尊重, 并向其透露張智霖的真實代言費用, 袁詠儀這才知道原來張智霖代言的真正合約價格為420萬人民幣。
事后張智霖告知朋友并找經紀人梁雅詩對質, 梁雅詩主動承認了偷錢的行為,
但張智霖的朋友翻查賬目卻發現, 除按摩椅的代言合約之外, 某運動品牌及家化品牌的代言費也是偽造的, 由于該經紀人的行為十分惡劣, 于是公司將張智霖的經紀人梁雅詩告上法庭。
而對于該判刑結果, 張智霖則是以短信回復記者:不予置評。
有不少網友看到這個新聞后, 紛紛表示, 現在這年頭還真得“防火防盜防經紀人”啊~
對于這件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