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霖遭女經紀人梁雅詩私吞近百萬港元(約人民幣87萬)代言人酬勞, 法院早前裁定梁雅詩3項欺詐罪成, 法官直指案件嚴重, 監禁不能避免, 但考慮被告已償還92萬港元, 女兒因患有川崎氏病需要照顧, 故酌情減刑1年, 判刑入獄2年。
據悉, 張智霖于2014年獲某按摩椅品牌邀請, 以480萬港幣(約420萬人民幣)出任代言人, 但梁雅詩謊稱合約代言費僅為380萬。 人家這樣信任你, 你卻背后私吞辜負信任!人家掙錢快, 你跟著掙的也不少啊, 控制欲望是每個人必須嚴守的底線!雖然說因女兒患病需要錢, 但你向張智霖借, 估計人家也會借給你吧,
講真被自家經紀人算計的明星真的不少, 自王寶強一事以來, 經紀人這稱呼是越來越貶義了, 希望經紀人們引以為戒, 好好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