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火箭少女成員孟美岐、吳宣儀、張紫寧退團又回歸一事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 契約精神被反復提起, 因為他們杠上的是騰訊, 自然得不到好處, 鬧了沒幾天又乖乖把人送了回來。
像這樣把團體當玩笑, 不顧契約精神, 出了名就跑路的其實她們三人不是先例。 當前娛樂圈最火的小鮮肉莫過于鹿晗、黃子韜, 可是好多網友不知道, 原來他們也是一個團體成員。
二人在2012年從韓國男子組合EXO出道, 出道短短半年, 在公司的大力推動下一躍成為亞洲大勢男團。 要知道, 想在韓國出道那必定是吃了不少苦的,
出道后, 不用天天在練習室練到昏天暗地了, 不用因為生活費緊張忍饑挨餓了, 不用再擔心出不了道了。 有了粉絲的追捧和光鮮的生活, 他們卻忘卻了自己的初心。
鹿晗在團體第一次演唱會巡演期間中途跑路, 在開完北京場后便沒有參加后面的巡演。 發了一篇“我回家了”的微博就算和EXO說了再見, 粉絲們歡呼, 自己的偶像以后不用再吃苦了。 一年后, 黃子韜表示之前和公司簽的合同無效, 退團回國了。 看來還是內陸撈錢輕松。
沒出道時談夢想, 出道以后談自由。 出道前都是簽了合同的, 大家也都是成年人, 怎么火了之后就要說自己曾經白紙黑字簽下的那份合同不合法呢?同時 小編也心疼那幾年在韓國的中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