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8日, 黃曉明與楊穎(Angelbaby)在上海舉行了婚禮, 耗資2個億, 雖然有贊助商全程贊助, 黃曉明夫婦自己并沒有掏錢, 但是當時37歲的黃曉明, 給了楊穎父母3838萬人民幣的聘金, 可見其資金實力。 拍戲不算多的黃曉明, 其巨額家產主要來自于他的商業投資。
最近, 8月10日證監局一張, 有關高勇操縱股價案的18億元罰單, 不僅震動了整個證券界, 還牽動了娛樂圈的人, 主要是因為黃曉明也涉嫌操縱股價。 雖然, 8月11日黃曉明作出聲明, 自己并沒有操縱股價。 但是, 8月13日證監會發布的高勇案最新信息中, 顯示高勇股票操縱案中的自然人賬戶人之一,
證監會信息的發布, 顯然表明黃曉明的這份聲明, 其可信度并不高。 正是由于高勇案的發生, 才讓黃曉明一夜“漏富”, 他的名下有48家公司, 投資領域涉及科技、餐飲、投資、文化、服裝、環保等等, 其中最多的當屬投資公司, 多達14家, 據不完全統計黃曉明累計身家有5個億。
與黃曉明關系很好的趙薇, 也是個投資大戶, 名下有17家公司。 充滿戲劇性的是, 趙薇也曾涉嫌操縱股價。 2017年11月, 趙薇的龍薇傳媒在收購萬家文化(已更名為祥源文化)中, 杠桿比例高達50倍, 趙薇因涉嫌投資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證監會對其處以30萬元罰款, 并且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龍薇傳媒也因此卷入受損股民索賠案件中,
7月30日, 趙薇變更了龍薇傳媒的法定代表人, 自身不再擔任龍薇傳媒的法定代表人和執行董事一職, 僅出任龍薇傳媒董事一職。 該消息一經公布, “趙薇跑了”的信息就傳遍網絡, 受損股民更是怒喊“別讓趙薇跑了”!
但是, 法律并沒有規定, 涉嫌重大訴訟案件的上市公司, 不能變更其法定代表人。 所以趙薇的行為是合法的, 但她這一做法無疑是十分精明的, 變更了公司法定代表人, 在法律上意味著, 趙薇不再因法定代表人而承擔公司連帶責任, 只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可見, 趙薇是鉆了法律的空子。
世上不可能存在沒有漏洞的法律, 連法律體系發達的歐美國家也做不到,
在8月15日, 黃曉明發布的最新聲明中, 他繼續澄清自己并沒有卷入, 高勇的操縱股價案, 只是委托了其中的路某理財。 黃曉明到底有沒有撒謊了?!或許只有等待證監會, 對高勇案的繼續調查才能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