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有三、無后為大”
2000多年的倫理傳統正在被國內一些“頂尖”的學者建議成每個人的法律義務, 一家歷史悠久的主流黨媒竟然提出了“提高生育率應成為中國新時期的任務, 每個人應強制繳納生育基金”。 什么意思呢?就是以后啊, 你要像繳納社會醫療保險那樣繳納生育基金, 不生孩子這些錢就不給取出來了……
無獨有偶, 想把生孩子列入“中國新時期任務”的還有一位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他說未來不僅可以設立生育基金制度來鼓勵生育, 還要對丁克家庭征收“社會撫養稅”!在公眾場合如此倡議,
其實, 從倫理傳統(傳宗接代)和國家大任務來說, 生孩子當作新任務, 表面看起來是正確的;但細究起來, 卻是荒唐可笑的。
首先, 放眼全球, 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用法律來逼迫國民生孩子, 只有用法律和物資支持、鼓勵人們生孩子。
其次, 試圖通過扣押人們的薪資來達到生育目的, 實際上是變相消費人們的自主分配權;務實(經濟學家)的專家馬光遠稱這種行為是:“(強制繳納生育基金)是又蠢又壞無下限”。
第三,
那些因生理問題而不能有效生育的家庭,
如何證明自己不用繳納生育基金呢?難道要站在集團辦公室領導同事面前大聲:“我不能生小孩,
第四, 撇開丁克和單身人士不說, 試問那些結婚的家庭, 誰不想有個孩子?誰不想多生個孩子?
但我們的問題關鍵不是想不想生孩子、該不該生孩子;而是能不能生孩子, 生下來之后我們又該如何保證孩子的“美好前程”?這本是家事, 卻也是國家大事, 要生孩子, 我們就要有足夠的生育醫療機構、充裕且優質的幼兒教育樂園、輕松的入學就業環境……這些都是大事, 不是一個“個人生育基金”就能解決的。
實際上,
在全球范圍內,
還沒有一個國家能實現國民“愿生”、“能生”的有效措施和法律制度支撐,
作者: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