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古代, 一般女子的成婚年齡非常的早, 到了十八歲再不出嫁就是老姑娘了, 還會受到當時社會的唾棄。 在當時漢昭帝繼位的時候, 就娶了年僅6歲的皇后。
在我國的禮記中還記載, 女子十五歲, 男子二十歲, 都是適婚的年齡, 而在明朝更是將年齡降到了女子十四歲, 男子十六歲就可以談婚論嫁。
那么要是執意就是不嫁人, 怎么辦?在唐朝漢惠帝規定, 要是女子十五歲不出嫁的話, 家里的賦稅就提高到五倍, 這在當時可是天文數字, 很多平民都是承受不起的, 所以就早早的將女兒嫁掉。
十五歲就開始家人,
在新中國成立之后, 就開始提倡晚婚晚育, 這樣可以有效的控制人口, 不會導致人口爆炸。 對此你有什么看法, 歡迎評論下方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