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很多離異女人, 如果年齡還不算太大, 很多女人都會選擇再婚, 無論是帶著孩子還是沒有帶著孩子的女人。
而對于那些選擇再婚的女人, 其實面臨著很多困境:
1、如果帶著孩子改嫁, 對方愿不愿意接受, 如果他能接受我的孩子, 那么我愿意嫁過去, 甚至是可以不要彩禮;如果他連我的孩子都不能接受, 那么我堅決不能嫁過去。
2、如果我沒有帶孩子改嫁, 他卻不愿意給我彩禮, 那我也不愿意;頭婚二婚都是結婚, 為什么二婚女人就不能要彩禮呢?
有一個女讀者就經歷了這樣的困惑,
她跟前夫結婚4年,
一、讀者私信:
25歲嫁給前夫, 結婚4年, 一直到我29歲的年紀, 卻依舊沒有懷孕沒有生孩子;我盯著周圍鄰居的異樣眼神, 他們背后的指指點點, 還要盯著婆婆對我的冷嘲熱諷, 把不能生孩子的原因全都怪罪到我的頭上。
最后忍無可忍, 我覺得沒有辦法再拖下去了;前夫也是絲毫沒有維護過我, 我根本不相信的我的原因, 于是叫著他一起去醫院檢查。
檢查結果還真不是我的原因, 是前夫單方面的原因;我背負了4年的侮辱與誤解, 所以我決定離婚。
在娘家住了1年, 一直也在工作, 然后遇到了現在的男朋友。
雙方家長都見過面, 打算結婚的時候, 卻因為彩禮的事情又鬧了起來。
前夫31歲, 未婚, 除了長相一般之外也沒有什么別的缺陷;他家本來說好的6萬彩禮, 結果鄰近定日子的時候, 卻忽然變卦, 說6萬太多了。
你看, 男朋友家里在農村蓋的房子, 有一輛代步車, 我沒有要房子, 也沒有要好車;我就覺得6萬彩禮是應該的, 可他們卻嫌少, 說給1萬多就行了。
他們家可能認為我不帶回去了, 我都給說清楚了:你們給我的彩禮, 我會給帶回去, 至于帶回去多少, 就看你們愿意給多少我再決定。
就這樣因為彩禮的事情, 鬧得不歡而散, 一直都在僵持著, 誰都不愿意讓步。
我心里就很無奈,
也很氣憤,
難道就因為我是二婚女人,
離過一次婚,
就對我這么不公平嗎?要是他找一個黃花大閨女,
人家可能還會要房子呢。
二、還有很多讀者們對這件事有不同的看法, 可以說是兩個極端的意見和看法:
1、支持女讀者要彩禮:
二婚和頭婚有什么區別呢?只要你們愿意好好過日子, 6萬彩禮又怎么了?只要你結婚了, 彩禮就應該給啊, 連彩禮都不舍得給的男人家庭, 結婚之后會對你好嗎?
彩禮問題更是態度問題, 沒有問你家要房子車子就算很好了, 連這點錢都不愿意拿, 怪不得31歲還是單身啊。
2、覺得女讀者要彩禮是不可理喻:
你自己都是二婚, 你還有什么資格要彩禮?還張口就6萬彩禮, “獅子大開口”啊?人家不說了, 給你家1萬多彩禮, 這樣還不夠啊?還想干什么?
做人不要太貪,
不然就算他們給了你家6萬,
你嫁過去也不會有好日子過吧。
今日禪悟:
彩禮問題, 可多可少, 但關鍵看待的是一個男人, 以及男方家庭的態度;大多數女方家庭, 都會退回彩禮, 甚至還有很多女方家庭, 會陪嫁過去很多。
結婚之后, 是兩個人一起過日子, 當然越幸福越開心才最好啊。
你們覺得, 女讀者要彩禮過分了嗎?二婚女人應不應該要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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