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第五醫院給患兒注射過期藥品
14日上午, 撫州第五醫院一名住院患兒的父親祝先生, 無意中發現醫院給兒子輸液用的“0.9%氯化鈉注射液”剛剛過期。 醫院接到反饋后, 立即采取了相關緊急措施,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衛計委等有關部門迅速介入調查。 截至目前, 注射了過期藥品的患兒, 在臨床觀察中尚未發現不良反應。
祝先生向記者出示了過期藥品的藥瓶。 記者看到, 該藥品為規格50ml的“0.9%氯化鈉注射液”, 生產企業為廣西裕源藥業有限公司 , 瓶身外標簽上注明了生產日期為2016年8月7日, 有效期至2018年7月。
撫州第五醫院醫調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0.9%氯化鈉注射液”俗稱生理鹽水, 有效期一般為兩年。 過期的“0.9%氯化鈉注射液”均屬同一批號(K16080703)。 接到患者家屬反饋后, 醫院采取了一系列緊急措施, 立即停止使用這一批號的“0.9%氯化鈉注射液”, 對未啟封的過期藥品進行了封存, 并在全院開展針對誤用過期藥品的大排查, 經排查后發現, 醫院只有兒科誤用了過期“0.9%氯化鈉注射液”。
初步查明, 該科室先期預領了該藥品存放在科室內備用。 用至今年7月底還剩余30余小瓶, 因工作疏忽, 兒科沒有發現剩余的30余小瓶已過期, 繼續順延使用了過期的“0.9%氯化鈉注射液”。
與此同時,
記者了解到,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衛計委等有關部門已介入調查。 目前調查工作仍在緊張開展中。
一嬰兒在萍鄉中醫院醫治期死亡
8月11日, 記者接到萍鄉市民電話投訴稱:“伍斯旺(音)隨親屬于昨天下午四點左右來到的萍鄉市中醫院醫治。 醫生檢查后開具了藥方, 并打了針吃了藥, 次日四點死了。 ”
《新廣告法》禁用“第一”詞匯在萍鄉市中醫院官網隨處可見
家屬回憶, 伍斯旺自湘東某醫院出生才二十來天, 因早產在萍鄉婦幼保健院住院一周后出院, 近期發現伍斯旺有不舒服跡象便來到了萍鄉中醫院,
無序排放的污水, 數百條疑似血吸蟲的條狀蟲體在污水內歡騰
打的是什么針?什么原因讓伍斯旺沒有了呼吸?14日上午, 記者帶著疑問驅車來到了萍鄉市中醫院, 車停在院辦區停車場一制藥庫門前, 濃濃的中藥味隨風飄來。 旁邊門縫隙里流出大量無序排放的污水, 數百條疑似血吸蟲的條狀蟲體在污水內歡騰。
隨后, 記者來到了辦公室找到了萍鄉中醫院書記辦公室, 記者表明了來意, 該院書記辦公室“書記”便將記者引至院辦,
記者打開電腦查閱萍鄉市中醫院資料, 該院官方網站醒目的位置出現“質量第一”“服務第一”“信譽第一”等《新廣告法》禁止使用的詞匯。
伍斯旺在萍鄉中醫院醫治期死亡, 期間打的是什么針?什么原因讓伍斯旺沒有了呼吸?公然違法《新廣告法》違法宣傳, 相關部門如何處理?污水無序排放, 環保部門是否在縱容?本報將繼續追蹤報道。
來源:撫州發布、新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