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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套路升级,村干部做不到4件事,不要签字,一旦错误无可挽回

近年來國家對土地的改革計劃一直都比較活躍, 在13年的時候進行了土地的確權工作, 到了今年年底的時候確權將會徹底結束。 但實際上很多農民都已經放棄了土地的種植, 來到了大城市中打工謀生。 在這種背景下, 國家也提出了土地的“三權分置”政策, 為的就是分離土地的承包權和經營權, 讓土地的流轉有法律的基礎。 但在土地的流轉中, 一定要注意以下四件事情, 不然誰說都不能簽字。

1.土地流轉要提前公示

如果村里有大戶要進行土地的流轉, 那一定要看他是否有流轉的資質。 是否有正規的農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

畢竟個人雖然能夠承包這么多的土地, 但一定要保證土地的流轉合規, 且要在村集體的公示欄中張貼告示。 其中表明土地的流轉主體責任人, 流轉的面積、流轉金等都要表示清楚, 不然可不能簽字。

2.土地流轉合同要合規

雖然很多種植大戶都會和農民簽訂流轉合同, 但他們所提供的合同并沒有法律效益, 其中的漏洞十分多。 還有很多的種植大戶干脆就和農民進行口頭約定, 這樣一來極其容易被騙。 畢竟大戶流轉和村民的小戶承包并不相同, 只要合同符合法規的要求, 才能保證農民的利益不受損害。 到時候土地有糾紛情況, 我們也能夠 拿著合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不至于處在被動的狀態。

3.土地流轉金當面給清

在過去農民將土地承包給村里人, 都是在莊稼收獲之后才會結賬。 但如果是大戶流轉的話, 那你就要小心了, 幾百畝的土地, 流轉金可不是小數目, 一定要在簽訂合同的時候給清。 不然等到承包戶拿著錢跑路, 到時候有合同也難要錢。 千萬別聽信他們所說的補貼款下來再給, 這就是典型的騙補貼的, 大家千萬別信。

4.土地用途是否規范

近年來很多農民都不敢將自家的土地承包出去, 主要還是因為承包戶拿到土地之后, 在耕地上隨意的變更土地性質, 大棚房、臨時建筑、采砂挖土等都是違規行為。 農民外出打工并不知情, 這樣一來土地被破壞, 未來生活就沒有保障, 國家也會對破壞土地的行為進行罰款。

所以一定要看清土地用途, 并在合同里表明清楚。

以上就是土地流轉中最常面對的4個問題, 大家可要睜大眼睛了, 不要讓自己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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